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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西南边疆历史的动态呈现及方法论价值
——基于《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

2022-02-10

关键词:僧侣士人白族

王 准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台湾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系连瑞枝教授著《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1)大陆版书名为《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2020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台湾版书名为《边疆与帝国之间: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2019年由联经出版公司出版。为避免歧义,本文统一采用《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为本研究书名,并使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笔者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历史人类学的有关方法,对明代西南地区的边疆社会作了深入、系统的考察。该书是连瑞枝继《隐藏的祖先:妙香国的传说和社会》一书之后又一运用“土著观点”(native point of view)撰成的著作。作者从明代的边疆社会出发,选择白人(白族)这一历史上受中原文化影响较多的群体为中介,以僧侣、士人、土官为中心来探讨关于明代西南边疆社会的种种问题,勾勒出明王朝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治理西南边疆的经过;以及白族、纳西族等西南民族在适应中央王朝有关政策的同时维护自身利益的过程。这种研究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少数民族历史”等“典范民族史”研究的局限性,(2)李培娟:《连瑞枝:〈边疆与帝国之间: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载《区域史研究辑刊》2020年第1辑。为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领域的拓展乃至新学科的建设提供了可能,其研究范式对于维护民族团结,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介者“白人”(白族)

《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从一开始就强调以边疆社会视角来开展相关研究的必要性,体现出与以往边疆史、民族史研究完全不同的思路。作者在绪论部分指出:

边境社会(border society)是一个被集体建构出来的概念。历史上的中国政治建立一套华夏中心的天下观,通过朝贡与土司羁縻的方式来维持其与边缘四夷的政治秩序。华夏中心的视角形塑一套“典范历史”的框架,使边境人群随着华夏边缘的“漂移”而不断被重新定义。然而,当我们仔细检视此二元论述背后的历史现场,将会发现国家边缘曾经出现多元且规模不一之政治体系,在云南地区便出现大理、罗甸、麓川与八百媳妇等,它们在天下仪礼与正统书写架构下被以淡漠的方式一笔带过。在习以为常的历史语境中重新建构不同人群所经历的历史,是值得尝试的方向。(3)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1~2页。

作者开宗明义指出传统中国政治对塑造以华夏为中心的天下观有着重要影响,而由此形成的“典范历史”框架不仅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其作用,也在边疆史、民族史研究领域长期居于优势地位。因此,作者在不否认“典范历史”意义的同时也指出了“典范历史”背后丰富且多元的历史现场,而这一历史现场涵盖了不同民族、不同人群所经历的各种历史事件,而这些历史事件多为“典范历史”的书写所忽略。以上论述实际上指出了“典范历史”研究自身存在的局限性,也体现出发掘、还原边疆历史、社会自身的复杂性很有必要。

那么,明代西南边疆地区历史、社会的复杂多样性该如何体现呢?作者认为西南地区的人群是一个关键因素。而在西南地区相关人群中,白人(白族)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4)笔者按:台湾学界对云南各族基本沿用1949年以前的称呼,如称白族为“白人”,称纳西族为“么些”等。为避免歧义,本文涉及云南各族部分统一使用今日标准称谓,将“白人”改为“白族”;“罗罗”和“倮夷”改为“彝族”;“么些”改为“纳西族”等。作者进而指出:“身为‘华夷’中介者的白人尤其关键,他们或积极参与官僚体制,成为高度文人化的群体,或担任土官。二者身份各不相同,但都在中央王朝与西南人群间扮演着至为关键的角色,也因此成为本书研究的主体。假如说,本书以白人为研究对象,那么我更强调的是其为主体所发展出来的社会流动与身份选择,以及因而延展出来与临近人群的社会关系。”(5)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3页。

从这一论述来看,作者之所以选择白族作为“华夷”之间的中介者绝非偶然。除了白族人口较多的大理等滇西地区元代以前曾长期作为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外,白族自身的文化优势亦是关键因素之一。首先,较之其他民族,云南白族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研究显示,早在唐代南诏时期,作为南诏主体民族的“白蛮”(白族先民)就拥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中原先进文化的学习较为深入。(6)尤中:《云南民族史》,尤中:《尤中文集》(卷一),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4~152页。《新唐书·南诏传》载南诏王异牟寻与韦皋书有“人知礼乐,本唐风化”(7)宋祁,欧阳修等撰:《新唐书》(第20册 卷二二五),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273页。之语,现存碑刻如《王仁求碑》《南诏德化碑》等文采斐然,均是南诏崇敬、学习汉文化的例证。(8)见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51页、第862页。林超民主编:《中国地域文化通览·云南卷》,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06~108页。又元郭松年《大理行记》载大理国时:“(大理与宋)相与史传往来,通于中国。故其宫室、楼观、语言、书数,以至冠婚丧祭之礼,干戈战阵之法,虽不能尽善尽美,其规模、服色、动作,云为略本于汉,犹有故国之遗风焉。”(9)郭松年:《大理行记》,引自王叔武辑:《云南古佚书钞合集》,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52页。而明代时的大理地区更是成为“俗本于汉”“民多士类”“书有晋意”(10)陈文:《云南图经志书》(卷五),明景泰六年(1455)本,李春龙、刘景毛校注,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261~262页。的文明之域。有研究显示“明代以后,白族知识分子开始成为真正意义上汉、白文化的双重载体,同时他们也是汉、白文化交流的使者和中介。”(11)董秀团:《论明清时期白族文化的转型》,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其次,以白族为主的大理地区在积极吸收中原先进文化的同时也保持着自身文化的独特性,而这种独特性很大程度上又通过宗教信仰体现出来。就大理地区而言,占主导地位且产生持久影响力的信仰主要有两种:一为本主信仰,二是云南本土佛教阿吒力密教。关于本主信仰,徐嘉瑞《大理古代文化史》指出:“本主为大理特有之宗教,以巫为祭司,现散步于四乡者,尚有数十庙。各村所祀之神不同,盖由古代各小部落,皆有本村主神(本主中有帝王将相、忠臣孝子,而最高之神则为南诏大理国之祖先。)因此,神之历史与性格亦彼此不同,有为自然神,有为南诏杰出人物死后为其部族之神灵者。此种情况,现尚可于大理之本主庙中见之……大理本主庙诸神在南诏时祀祭极盛,在统一六诏之后,主政者遂利用此种宗教为统治之工具。”(12)徐嘉瑞:《大理古代文化史》,见马曜主编:《徐嘉瑞全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67~368页。关于云南大理地区之佛教信仰,古代史籍记载大理地区:“家无贫富,皆有佛堂。少长手念珠,一岁之中,斋戒几半。”(13)邹应龙修,李元阳纂:《云南通志》(卷二),明万历四年(1576)本,刘景毛等点校,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3年版,第142页。而云南之佛教宗派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唐代以来,云南佛教除了汉传、南传、藏传之外,本土阿吒力密教有着较大影响。此教约于公元7世纪末8世纪初由印度传入云南大理地区,(14)杨学政:《云南宗教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僧人为阿吒力僧,史书载阿吒力僧“有家室,能颂咒治龙。”(15)邹应龙修,李元阳纂:《云南通志》(卷二),明万历四年(1576)本,刘景毛等点校,第142页。该教派与云南地方信仰及儒家思想、禅宗等有着密切联系,对历史上云南的政治、文化等领域有着重要影响。(16)杨学政:《云南宗教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18页。而随着汉文化的传播,白族自身独有的文化也与汉文化不断融合。有学者认为“白族文化,在此后(明代以后)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到现在,都在不断吸收汉文化的同时保持了民族性的一面。”(17)董秀团:《论明清时期白族文化的转型》,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可见白族文化中始终有一种善于兼包并融,转化创新的特征。

因此,较之云南境内的其他民族,白族充分吸收汉文化又保持其自身文化风格的特点无疑使其受到了明王朝最高统治者的青睐,在云南地方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传达中央王朝相关政策,传播汉文化的作用。而就另一方面而言,明代时内地汉族移民的大量涌入,使得白族与内地汉族移民之间的交往更加深入,也间接带动了其汉文化水平的提高。比如明谢肇淛《滇略》载明王朝开国以来江南一带移民不断迁入云南,使得“大理、鹤庆、永昌诸郡,四民乐业,守法度,子弟颖秀,士大夫多才能,尚节义……其他夷、夏杂处,然亦蒸蒸化洽,惇朴易治,庶几所谓一变至道者也。”(18)谢肇淛:《滇略》,见秦光玉编纂:《续云南备征志》(卷四),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2页。可见这些地区包括白族在内的各民族汉文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对云南其他地区的民族产生了积极影响。还有学者将云南地方文化的形成概括为“一个汉文化不断滇化和滇文化不断汉化的过程。”(19)张文勋:《张文勋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0页。在笔者看来,有较高汉文化修养又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白族,在汉文化滇化和滇文化汉化过程中有着重要地位。内地汉族移民的到来不仅没有弱化白族的中介者角色,反而使这种特征更加突出。

从上述史料记载和研究来看,白族长期受中原文化浸润又保持自身文化独特性的特征使其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不仅在明代之前云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其影响力,也使其在明代以后受到中央王朝青睐,成为沟通中央王朝与云南地区的中介角色而得以继续发挥其政治优势。因此,《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的作者选择白族作为“华夷”之间的中介者,让我们在汉族之外看到以白族等云南本土民族在明代云南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让许多不为“典范民族史”所涉及的历史场景得以一一再现。

二、动态的历史现场

《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为我们呈现了诸多为“典范民族史”所忽略的历史场景。但作者对这些历史场景不是平铺直叙的展示,而是通过文献记载、田野调查等方式所获取的历史资料动态性、多角度的折射出来。同时,《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中的动态历史现场又伴随着白族中的僧侣、士人以及白族与其他民族中的土官对明王朝有关政策的适应和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中层层展开。

(一)僧侣

《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绪论”后的第二、三章,作者以洪武十五年(1382)作为一个关键时间节点。据《明史·太祖本纪》载:“壬午(洪武十五年),元曲靖宣慰司及中庆、瀓江、武定诸路俱降,云南平。”又载:“(洪武十五年)闰(二)月癸卯,蓝玉、沐英克大理,分兵徇鹤庆、丽江、金齿,俱下。”(20)张廷玉:《明史》(第1册 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9页。包括大理在内的云南各地由此正式置于明王朝统治之下。政治格局的变化使得大理白族精英群体在面对历史的大变局时不得不根据中央王朝的相关政策做出改变。

该书第四章至第七章列举无极和尚、赵赐、董贤三位入京的僧侣来论述他们对明王朝宗教政策的接受。这三位入京的僧侣其身份很有代表性。关于无极之生平,相关史料记载其“年十六出家,礼荡山海印为师,海印受法于杭州断岩禅师,断岩受法于高峰禅师,上接临济正宗,为江南禅门宗匠。”并重点突出其在明军平定云南之后“率徒众归朝,贡进龙马、山茶,并进《征南赋》,上嘉之,赐紫衣,制诗二十八章,《乘春诗》二章,授与云南大理府僧纲司都纲职,又蒙敕建大殿,并创三十六院,皆为禅师乐道之所,时洪武癸亥八月也。十九年,复进表谢恩,二十九年丙子八月,遣门徒文熹等,进《法华经注解》七卷,蒙赏而回。”(21)方树梅纂:《滇南碑传集》(卷一二),李春龙,刘景毛,江燕点校,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283页。可见无极在南京备受礼遇。

有学者指出:“明太祖幼时曾为僧,即位后,遂大崇佛教,而加以保护,同时又监督僧侣,以谋其兴隆。”(22)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05页。这种情况无疑使僧人在明初获得较高的地位。无极入南京,受到朱元璋恩宠的经历固然与其个人才华和属于禅宗临济宗僧人的身份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其本人为争取新王朝认可并适应新制度所做的努力。对此,《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认为“明初入京僧人身负重任,对新朝抱持高度的期待。而明太祖优礼无极,不仅安抚大理僧团,也安抚世族精英对未来局势所产生的不确定感。此时,无极和尚成为新的宗教领袖,也象征着明朝重整大理世族及其辖境的宗教秩序,无极和尚并得以统领诸世族。”(23)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96页。而无极和尚被授予僧纲司都纲一职,不仅意味着其个人地位得到提高,也意味着大理地区的精英群体开始适应明王朝的有关政策,他们也在适应政策基础上不断巩固着自身利益。

无极之外,赵赐和董贤亦是明初入京僧人的代表。与无极不同的是赵赐、董贤并非禅宗僧人而是大理本土密教阿吒力教之僧人,他们在入南京谒见明太祖后也获得了相应的职衔。《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在大理州博物馆所藏民间文献《太和龙关赵氏族谱叙》的基础上指出赵赐随无极于洪武十六年(1383)一同入南京谒见朱元璋,其时宫中闹鬼,赵赐施法除之,明太祖大喜,以水盂、袈裟等法物赐之,获赐国师之衔并免除赵家差役。(24)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139~150页。另据《赵州南山大法藏寺碑》载董贤入南京后被朱元璋钦赐国师并获“红阿闍哩不动喇嘛”之衔,(25)杨世钰,赵寅松主编:《大理丛书·金石篇》,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0册,第32页。赵赐与董贤同样获得中央王朝认可。无极、赵赐和董贤三人在南京所获职衔存在差异,在地方上所发挥的影响力也不尽相同。作者指出:“僧官与国师属性不同,前者具有制度的合法性,所以无极和尚得以接手府州县境内之重要佛寺,壮大门派;国师身份属荣誉性的封赐,虽有免差徭的优待,然仅止于一身。”(26)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123页。尽管如此,无极、赵赐与董贤接受了中央王朝所授职衔的行为意味着他们对明王朝相关政策的积极适应,也为他们在大理地区继续发挥影响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还通过一系列的论述,展现明代不同时期大理僧侣群体在适应中央王朝政策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他们的应对之策。在该书第五章,作者重点讨论明代永乐、正统年间,随着中央王朝官僚体系在大理地区的深入推行,大理密教僧人影响力日渐式微的情形;本书第六章则论述了明正德、嘉靖以后,大理地区之佛寺顺应时代变化,逐渐调整其功能,变为符合华夏正统礼仪规范之场所,作者由是指出:“佛寺所产生的不仅是当地人群与过去历史的连结,同时它也将地方上不同人群间以及中央政治对乡里仪式的期待,整合在一起。”(27)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190页。体现出明代大理地区佛寺功能调整达到了两全其美之效;而第七章又从大理地区普遍存在的圣贤崇拜与龙王崇拜出发,论述中央王朝与当地社会如何相互承认彼此礼仪以重建仪式秩序的过程。从本书第五章至第七章的论述可知,包括僧侣在内的大理地区各阶层在面对冲突与变化时亦有相应的对策,这使得中央王朝与大理地方社会之间实现了一种巧妙的平衡。

(二)士人

就士人而言,在该书第七章,作者以大理人杨安、张珤、赵稔等人为例,这些人世居大理,其先辈或为前代官员,如杨安之父杨保曾仕元为将军;张珤先人张旻仕元为喜州同知。或出于密教僧人之家,如赵稔先祖世代崇奉瑜伽教等。他们特殊的家庭背景与渊博学识备受新朝统治者青睐,从而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较为顺利地完成了自身身份的转型。作者指出此类人群转型后的境遇主要有四种:一是选为国子监生;二是担任学官、儒学教授;三是担任云南各府州县文武衙门之吏员;四是以其粮多户大,被编为里长,成为大理基层社会代理人。(28)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22页。尽管在整个明代,这些人的命运各不相同,但其对新政策的自我适应无疑加强了明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使得士人逐渐取代僧人成为大理社会的主流群体,对大理本土和云南其他地区产生着持久影响。

在身份转型的同时,大理士人还通过其他一些方式来获得中央王朝认可并增强其地方影响力。于是,在《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的第八章,作者论述了明代洪武以后大理士人“将世系攀附在被创造出来的‘地望’上,来重构他们身份”的过程。(29)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42~243页。作者首先指出“南京是西南土官、士人与儒吏在明初共同的政治中心。这些远来之部酋贵胄前往朝贡、叙职、受礼以及观一统之盛,使得南京不仅象征着乐观的政治气氛,也意味着他们身份的合法性。然而,随着首都北迁以及越来越强大的宦官势力,西南政治精英对南京的认同越来越强烈,南京逐渐被标本化,地方开始出现祖先为南京人的说法。”(30)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42页。也就是说,明王朝迁都北京以后,随着局势变化,旧都南京已然成为大理精英世族体现政治身份合法性以获得中央王朝认可的标志之一。

作者以大理塔桥赵氏、龙关赵氏与喜洲董氏为例,指出大理世家大族往往以联姻为手段,通过撰写墓志铭、编纂族谱等方式顺应中央王朝相关政策并重建地方历史记忆。大理世族一方面强调其本土祖先源流,另一方面又将自己的祖籍附会为南京。比如赵寿同乡杨禧为赵寿之父撰写墓志铭,指出赵寿祖先均为大理地区德高望重之僧人,而赵寿所撰族谱在强调其祖先僧人身份的同时,又突出其先人祖籍南京;赵汝濂姻亲李元阳所撰赵汝濂墓志铭既言赵家祖籍南京上元,又说其先人崇奉释教,为当地人所尊敬之情形;又如喜洲董家女婿之一的杨森在为元末邓川同知董宝所撰墓志铭中,将其始祖追溯到南诏布燮董成;为董山撰写墓志铭时,强调其在明初受到赏识的经历;在为太和所总旗董光所撰墓志铭中言其为九隆氏之后裔等。(31)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43~267页。笔者2016年在大理进行田野调查时,大理沙桥董姓和湾桥杨姓也均称其祖先为南京应天府人,与《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所做考证亦有类似之处。大理士族的本土祖先源流与附会的中原祖籍看似矛盾,但确有很深的现实政治考量。简言之,追溯本土祖先是为了重构本民族的历史记忆,而附会祖籍为南京的做法不仅是在维护大理世族的地望,更是在明代不同时期持续获得中央王朝认可的一个有效举措。

而大理士人获得中央王朝认可并继续保持地方影响力的途径还包括仪式制度的改革。该书第九章以大理地区的佛寺为例,探讨明代时大理士人逐渐将佛寺易以儒制的过程。作者指出:“他们(大理乡士大夫)将佛寺转型为书院或社学,或将之改造为宗祠,又随着官祀架构,抬高祖先为乡贤与勋臣。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以大理为首的边境人群擅长以此边陲政治之特殊性格,采用官府仪式的话语来整合社会及其地方利益。”(32)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71页。就大理社会而言,虽然当地佛教氛围浓烈,但中央王朝的仪式制度与当地的佛教信仰并行不悖。在明初推行“洪武礼制”的情况下,佛寺也往往承担着社庙书院的功能。作者认为:“地方社会在佛寺基础上搭建了一套合祀架构,也接纳并吸收洪武礼制对乡里仪式的期待。”(33)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73页。在我们看来,明代时大理佛寺被易以儒制,与大理地区文化氛围有关,无论是白族本主信仰还是大理地区佛教均有多文化融合的特点,这种特点使得中央王朝所推崇的祀典模式易于在地方上找到立足点,从而达到各方满意的效果。

明初大理地区佛寺易以儒制,为后来更深层次的变革铺平了道路。在此基础上,作者讨论了大理地区在明正德、嘉靖和万历以来一系列礼仪与财政的改革使得正统庙学所主导的,以乡贤、名宦和武侯为主的祀典从佛寺中分化出来,大理地区各阶层得以通过改革后的各类祀典来获得中央王朝认可,以巩固其政治地位。同时,祠堂的佛寺化和大理士人将祖先抬升为乡贤的做法使得大理士人获得了新的文化标签,体现出不同人群在文化符号上的选择与改变,这种改变使其能够获得合法性,影响着地方政治格局的变化。(34)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279~313页。

(三)土官

僧侣与士人之外,云南地区的土官也是反映政策适应与利益维护的又一群体。“土官”也称“土司”,为元明清三代中央王朝在湖广、四川、云贵等地所委派的少数民族文武官员。(35)《辞源》编辑组编:《辞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16页。土司制度由秦朝创立的“羁縻政策”发展而来,到元代定型,明代达于完备,清代逐渐衰微。(36)龚荫:《中国土司制度》,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2~110页。学者统计明代云南土司设置地区包括现今云南大部分地区,共计三百三十二家,(37)龚荫:《中国土司制度》,第460~461页。涵盖白、彝、纳西等民族,其在政策适应与利益维护方面较之僧侣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作者首先以大理以西澜沧江沿山土官势力为例,指出较之僧侣与士人,土官在接受中央王朝统治的同时,更加仰赖联姻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在《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的第十章,作者先以蒙化(今巍山)张氏(白族)与左氏(彝族)联盟为例。张氏成员之一的张保在明代永乐年间为里长,保举左氏家族之火头左禾为土知州,蒙化左氏由此开始崛起,并在后来与蒙化张氏结为姻亲。而蒙化第二代土官左伽嫡子左刚娶蒙化白族张氏为妻。由于左刚早逝,其妻张氏便以嫡母身份抚养幼子,代行土官之职。而蒙化左氏与张氏在联姻的同时,通过兴建天摩牙寺等南诏古老佛寺,追溯南诏开国国君细奴逻等一系列方式,体现自己的地方正统性以巩固其地位。(38)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318~334页。另一个例子是大理云龙土官段氏(白族),元末时云龙段氏中的段保入赘当地部酋早氏(阿昌族)。后明军入滇,段保降明而获得土官之衔,取代早氏成为澜沧江地区土酋“反客为主”的一个典型。(39)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334~336页。同时,作者也指明盐销与灶户势力这种“与土官政治相平行的制度性力量”(40)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351页。在澜沧江沿岸山乡地区所发挥的作用,显示出云南盐业资源对有关地区土官势力消长所产生的影响。

其次,作者又以大理北方金沙江沿山势力为例,分别论述了大理东面山乡土酋的境遇。在第十一章,作者“从行政边陲的角度,来说明山乡夷民社会在明朝政治架构下产生身份流动、分化与重新整合的过程。”指出在明王朝新建立的以州、府、县为中心的政治经济体系下,金沙江沿江山乡夷民之间及其与中央王朝之间产生了或斗争或合作的局面。(41)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382~384页。在第十二章,作者再次就联姻问题展开讨论,系统分析了丽江木氏(纳西族)与姚安高氏(白族)联姻,并最终将其联姻网络扩展至北胜州(今永胜)高氏(白族),武定府凤氏(彝族)的过程,而土官嫡母、女儿等女性成员则成为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维护土官政治体系稳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42)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386页、第419页。而第十三章则以滇西鸡足山为例,来探讨土官通过兴建佛寺,向明朝皇帝争取颁赐大藏经等方式来获得政治地位和地方资源的主导权。(43)连瑞枝:《僧侣、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422页。由此可见大理土官通过宗教需求来达成其政治需求的目的。土官们运用迦叶佛等宗教符号来强化其历史记忆,而以鸡足山为代表的宗教场所也同样是中央王朝维持地方秩序正常运转所仰赖的文化资源,其作用亦不容忽视。(44)连瑞枝:《僧侣、士人、土管: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第464~465页。

从以上内容来看,作者以明代大理边疆社会作为观察对象,选择白族这一在云南历史上汉文化修养较高且保有其自身独特文化的族群作为中介,并以僧侣、士人与土官3种人群为切入点,探讨他们如何在适应明王朝有关政策的同时持续巩固其地方利益。我们从中可以获知这样一个事实,即明代西南边疆社会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曲折、动态的发展过程。大理社会和明王朝之间有合作,如僧侣、士人适应中央王朝相关政策并重建地方势力范围;也有冲突,如明初大理土酋自久作乱反明等。但无论是明王朝还是大理地方社会,都在合作与冲突之中最终达到相对平衡与稳定的状态,凸显各方在面对变化时的政治智慧。总之,《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以白族为中介者,围绕僧侣、士人和土官所展开的明代中央王朝与西南边疆历史是中国各民族自古以来交通、交流和交融的历史,也是古代中国社会形态多样性的一种体现。

三、《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的方法论作用

《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从白族这一中介者出发,围绕僧侣、士人与土官,再现了明代西南边疆地区动态、多元的历史现场,明王朝与大理地方社会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紧密联系也由此一一展开。该书整体上呈现出的是一个联通中央王朝与地方社会的统一整体,其思维导图如下所示:

上图体现了《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的基本研究思路,再次显示了白族在中央王朝与地方之间所扮演的的中介者角色,而僧侣、士人与土官又是体现适应明王朝相关政策与维护地方利益的3个主要群体。虽然其间还存在诸如白族与其他民族的联姻,大理本土仪式秩序重建等复杂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明王朝与地方社会之间由此而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平衡的状态,也使得以云南为代表的西南地区在整个明代维持着较为和平的氛围。通过该书所引出的思维导图同样可以体会明代西南边疆地区多元、动态的历史现场,而这种多元性、动态性正是被以往“典范民族史”研究所忽略的内容。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以“民族史”“边疆史”为代表的“典范民族史”曾在中国学术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其研究方法以突出某一少数民族的历史,或是历代中央王朝对某一民族地区的经略史为主。而这种研究方法很大程度上又来自于前苏联民族学界的理论及研究经验。20世纪50年代,按照斯大林“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共同体”(45)《斯大林全集》(卷一一),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6页。这一有关“民族”的定义,中国大陆民族学界逐渐开始向以“苏维埃学派”为代表的前苏联民族学靠拢,成为其分支之一。有学者总结“苏维埃学派”的5个特征:“(1)在方法上力图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民族学研究紧密结合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2)特别重视对苏联各民族起源的研究,重视民族学、人类学和考古学综合考察族源问题;(3)突出对原始社会史的研究;(4)有目的地对某一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做系统的调查研究;(5)重视对国外民族的研究。”(46)杨圣敏:《中国民族学的百年回顾与新时代的总结》,载《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6期。

毫无疑问,“苏维埃学派”的这5种研究方法对20世纪50年代乃至今日的中国民族学界影响甚巨,对“典范民族史”指导思想、研究范式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产生了一系列成果。诸如马曜等编《云南各族古代史略》,郭大烈、和志武《纳西族史》,桑耀华《德昂族史略》,王文光《中国南方民族史》等著作均可视为中国学术界“典范民族史”的代表,它们虽然不是前苏联民族学的亦步亦趋之作,但在指导思想、研究方法上多少可见“苏维埃学派”的特征,有着较为鲜明的时代特色。

我们不否认以“苏维埃学派”为代表的前苏联民族学对中国民族学做出的贡献,比如新中国民族学学科体系建设,对民族识别、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政策制定的帮助等。但其存在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就学术研究而言,由于片面强调对某一民族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研究而相对忽略了其内在的丰富性,使得一些问题如某一民族内在发展的规律,各民族之间的交流等在研究中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同时,从主体民族出发,突出历代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社会所起作用的做法也会使相关研究出现单一化、扁平化的问题。相比之下,《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以白族为中介,围绕明代云南大理地区僧侣、士人和土官所展开的研究既揭示了白族社会发展的某些特点,又体现了白族接受中央王朝政策,维护地方利益以及与其他民族联姻等多个内容,使得不少为“典范民族史”所忽视的场景得以一一再现,弥补了“典范民族史”存在的一些缺陷。

从整体来看,连瑞枝《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具体章节安排与“绪论”的有关内容相游离;(47)李培娟:《连瑞枝:边疆与帝国之间: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载《区域史研究》2020年第1辑。有些章节材料使用过于庞杂而有堆砌之嫌;第十一章“从山乡盗匪到编民”中的有关论述与“土官政治”这一论述主体的有关内容存在不相衔接之处等,这些问题给读者的理解造成了一定障碍。但该书对于改善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转变研究视野提供的启发意义仍不容忽视。因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已为当今学术界普遍认可,但如何体现“多元”与“一体”,仍需根据时代发展与学术演进来调整研究范式,不断丰富其内容。《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所采用的“从地方到地方”动态呈现一定时代历史现场的研究方法无疑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除《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之外,近年来还有一些著作同样采用了从地方社会本身出发观察地方社会,呈现动态历史现场的研究方法,比如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马健雄《再造的祖先:西南边疆的族群动员与拉祜族的历史建构》;赵敏,廖迪生主编《云贵高原上的“坝子社会”: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西南边疆》等均为佳作,不断推动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总之,连瑞枝《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一书立足明代云南社会本身,以白族为中介来论述西南地方社会与中央王朝关系,动态的再现了诸多复杂、多元的历史现场,体现出比“典范民族史”研究更为广阔的视野。这种从地方社会本身出发研究地方社会历史的研究范式对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就当下而言,《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采用的研究方法在某些方面已超越了学术层面,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48)《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李克强主持,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汪洋讲话》,载《人民日报》2021年8月29日。而从地方社会历史出发,动态展现某一地区有关民族历史发展进程的研究方法也能为提高民族工作质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帮助。因此《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的研究范式对当今民族工作而言亦是他山之石,为观察少数民族社会,不断改进民族工作质量提供了新的方法,更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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