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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的口头叙事研究
——以重耳故事为例

2022-01-26井长海

民俗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左传口头英雄

井长海

《左传》相传为春秋末年左丘明著,记事从鲁隐公元年(前722)起,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止,记载了254年的历史。比之微言大义的《春秋》,《左传》的记载更为详尽,然而人们研读它,有时并不仅仅在于了解春秋史实,还在于欣赏其被历代学者赞誉的文学魅力、叙事艺术。《左传》被誉为“叙事之最”(1)刘知几:《史通》卷八《摸拟》,浦起龙通释,吕思勉评,李永圻、张耕华导读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60页。,其叙事“纷者整之,孤者辅之,板者活之,直者婉之,俗者雅之,枯者腴之,翦裁运化之方,斯为大备”(2)刘熙载著,袁津琥校注:《艺概注稿》卷一《文概》,中华书局,2009年,第5页。,成为后人写作的范本。自古史官便严格要求史书记载的历史真实性,因而有董狐秉笔直书、实录不隐传为美谈,但《左传》多记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境之事,因此又往往招致历代学者的诟病。虽然历代学者赞誉《左传》文采之华美,叙事之精妙,但其文学性与史书体例龃龉不合。《左传》除了记载诸侯间的战争侵伐、朝聘盟会等军国大事外,对人物对话的描述也细致入微,尤其详细地叙述了一些床笫之私、梦中之噪,其杜撰虚构色彩不言而喻。何况,其中还有许多隐密之语,如鉏麑自杀前的慨叹、浑良夫的梦话。古人对此颇为不解,但怯于公开批评儒学经典,往往仅在小说中假他者之口提出质疑。(3)纪昀撰小说曰:“鉏麑槐下之词,浑良夫梦中之噪,谁闻之欤?”李伯元撰小说云:“那鉏麑说的一番话谁听见的?如何会传到左氏耳朵里把他写上?……先生常说《左传》文章好,据学生看来,也不过如此,这分明是个漏洞。”参见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槐西杂志(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86页;李伯元:《文明小史》第二十五回,秦克、巩军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46页。近现代以来,许多学者怀疑《左传》取材于民间的传说见闻、街谈巷语(4)参见赵光贤:《〈左传〉编撰考(下)》,《古史考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65-187页;王和:《〈左传〉的成书年代与编纂过程》,《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4期;过常宝:《〈左传〉源于史官“传闻”制度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但未有学者提出可靠的证据或严密的逻辑加以证明,因而这一观点仅仅停留于猜想。如果《左传》与当时口头传统下的口头文本(5)“口头文本”在本文中,既指记录于文字的口传神话、传说、故事、史诗等文本,也包括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口耳相传的原生态、未记录于文字的文本。有密切关系,则必然有口头叙事的痕迹留于其中,那么从何处找起?

英雄人物是民众在街谈巷议、谈天说地时最喜欢讨论的话题之一,而且英雄故事可以不断叠加,久而久之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架构的口头叙事文本。古代史书多是帝王将相、英雄人物的历史,当史官采撷史料稍有不慎或有意采用,这些英雄人物的传说故事就容易侵入到史书中。若检视春秋战国群雄争霸、烽火四起的历史,不乏称霸诸侯、纵横天下的英雄人物,如齐桓公、晋文公。晋文公重耳是《左传》着力描绘的人物之一,其一生经历跌宕起伏,具有浓郁的传奇色彩。对于这样一位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民间应该流传着许多讲述重耳传奇人生的口头故事或史诗,而《左传》对重耳的流亡、归国、称霸等经历的记载十分完整,又极具文学色彩,那么《左传》记载是否采用了这些口头传说?本文即以《左传》中的重耳故事为例,探讨《左传》背后的口头叙事渊源。

一、重耳故事的叙事分析

晋文公,姬姓,名重耳,春秋五霸之一。作为春秋霸主,重耳是历史上的大人物,其流亡十九年后复国称霸,又是一个彪炳古今的大事件,因而在当时的史籍中有大量记载,正如孟子所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6)焦循:《孟子正义》卷十六《离娄下》,沈文倬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第574页。《春秋》对重耳的记载十分简洁,而《左传》《国语》对重耳的记载最详细完整。《国语》在叙述重耳流亡经历时,人物繁复的言语对话将重耳流亡线索淹没于其中;叙述重耳回国后的经历又较为支离破碎、残缺不全,使读者无法获得完整的叙事脉络。与《国语》相比,《左传》在叙述重耳故事时十分简练,从而使整个历史事件的脉络十分清晰:

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及宋,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及楚,楚子飨之……(7)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06-408页。

《左传》用最简单的程式化的语言——“及某国,某国国君(不)礼待”概括所至国及国君的态度,再用简略的语言对重耳在该国遭遇的重要事件进行简单描述。《左传》的概括描述并没有损害叙事的完整性与线索的连续性,相反使叙事脉络更加清晰明了、线条分明。再者,《左传》始终以时间为线索,以重耳经历为重点进行叙事,使读者对重耳的人生历程有完整的把握。《左传》虽以编年为体限制了叙事的展开,但常常在某些年份集中对某些关联事件进行叙述,如对重耳流亡称霸事的记载,则突破了这种编年体制的束缚,使叙事更加完整连续。尽管晋文公从出生、流亡再到复国称霸绵延了四十四年,但《左传》对重耳的记述却分布得很集中:庄公二十八年(前666),《左传》叙述了重耳的出生;僖公四年(前656),叙述了重耳受谗害被迫开始逃亡;僖公五年(前655),叙述了重耳逃亡中的一个插曲;僖公二十三年(前637)、二十四年(前636),完整叙述了重耳的流亡与回国;僖公二十五至三十二年(前635-前628),记载了重耳成就霸业直至去世;除此之外,《左传》中再无其他有关重耳事迹的记载。《左传》中重耳的传奇故事梗概如下:

晋国国君晋献公有申生、重耳、夷吾、奚齐、卓子五个儿子,其中申生最长,立为太子。重耳的母亲是狄国国君的女儿。骊姬在晋献公晚年受到宠幸,想把她的儿子奚齐立为太子,废黜原来的太子申生。于是,骊姬联络了一帮宠臣向晋献公进言献策,说服晋献公把他的三个儿子申生、重耳、夷吾分别分封到曲沃、蒲与屈,使他们远离权力中心。后来骊姬用计陷害申生,使得申生自缢,又顺便谮害重耳与夷吾。重耳无奈逃奔回自己的守邑蒲城。晋献公命寺人披率领晋人讨伐蒲城。重耳被迫逃往狄国,有五位贤臣狐偃(子犯)、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跟随。在逃跑中,重耳翻墙而走,被寺人披砍到了袖口。

在狄国,重耳娶了狄人女子,生了两个儿子,逗留十二年之后去往当时的霸主齐国寻求支持。在去齐国的路上,路经卫国,卫文公没有礼遇他。经过卫国五鹿时,重耳一行人饥饿难耐,向田里的一位农夫乞食。这位农夫捡起了一个土块给他们。重耳愤怒不已,想挥鞭抽打这位农夫,被他的舅舅狐偃劝阻。狐偃说:“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于是他们把这个土块放到车上,离开了。到达齐国后,齐桓公把女儿姜氏嫁给他,送他二十辆马车。于是重耳很安逸地住在齐国,沉溺于声色犬马。随从大臣担忧重耳忘记复国之志,在桑树底下商讨离开齐国,被在树上采桑的婢女听到。在婢女告诉姜氏后,姜氏把她杀了,并与狐偃用计将重耳灌醉带离齐都。重耳醒来后,愤怒地拿着戈驱逐狐偃。之后,他们流亡到了曹国。曹共公听说重耳的肋骨连在一起,于是在重耳洗澡的时候偷看。曹国大夫僖负羁听妻子说重耳将来必成大器,对他十分恭敬,献上美食与玉璧。他们继续流亡到宋国,宋襄公赠给他二十乘马车。到郑国,郑文公也没有礼遇他。叔詹劝谏郑文公说重耳有奇异之处,应受礼遇,但郑文公不听。到楚国,楚成王待他十分友好,宴请他时,问他如何回报。重耳回答,若将来两军交战将以退避三舍为报。楚王的大臣子玉劝说楚王杀害重耳,但是楚王认为重耳将来复国并振兴晋国是天命,不可阻挡,拒绝了子玉的劝谏。楚王送他到秦国。秦伯把女儿怀嬴嫁给他,并助他复国。到了黄河边上,狐偃把一块璧玉献给重耳,希望重耳允许他流亡到别的国家,因为在流亡路上狐偃多次冒犯重耳。重耳把璧扔进水里让河神作证,发誓与舅舅绝无二心。

重耳回国一路高歌猛进,杀了夷吾的儿子晋怀公,君临晋国。瑕甥、郄芮想要烧毁重耳的宫殿害死重耳。寺人披知道后,去晋见重耳。因为寺人披多次受君命加害于他,重耳不想接见他。寺人披说服了重耳,使他接见自己,并把消息告诉他,使他躲过一难。瑕甥、郄芮被秦伯诱杀。晋献公的小臣头须是一个守护财物的官员,也想晋见重耳,被重耳以正在洗头为借口拒绝。头须说服重耳接见自己,帮助重耳稳定了民心。

重耳登上君位,开始了他的霸业。首先,检阅军队,规定官员职责,制定披庐之法。再者,他听从狐偃的建议——勤王。当时秦军驻扎于黄河边上,准备迎周王回归都城。重耳辞却秦穆王,独自平定周王室内乱,在诸侯中取得声望。后攻打原城,命令准备三日粮草,三日后,有间谍称再多一日即可攻下,重耳仍守信退军,取得臣民信任。盟友宋国被楚军围困,晋军围曹救宋,向卫借道而被拒绝。晋回军,渡过南河攻曹,占领了曹都。重耳责难曹侯不重用僖负羁,并命令军队不准进入僖负羁家,连同僖负羁的族人也不能侵犯,以报答僖负羁。魏犨、颠颉不听从命令,把僖负羁烧死了。重耳想把两人杀死,但爱惜魏犨的才能,只杀了颠颉示众。晋国又讨伐了卫国,占领了五鹿。卫人为了讨好晋国,驱逐了卫侯。为争霸权,晋楚在城濮决战。晋国遵守了“退避三舍”的诺言,并大胜而归。楚国大臣子玉不听楚王命令,力主与晋作战,战败自杀。曹侯的小臣趁重耳生病,贿赂卜筮史官向重耳进言,说服重耳使曹伯复国。重耳命医生衍毒杀卫侯。卫大夫贿赂了医生,使卫侯免于一死。鲁僖公为卫侯向周王与重耳求情,使卫侯被释放。其后,秦、晋联合讨伐郑国,因为烛之武退秦师而失败。两年后,重耳因病去世。出殡之时,棺材里有牛哞叫的声音。

由上文梗概可见,《左传》中有关重耳的记载是一个完整的叙事,使重耳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得到完整展现。这些记载一直将重耳作为叙事主角,主要叙述重耳流亡、复国和称霸的经历。在叙事学的意义上,完整的叙事应该是一个首尾呼应的圆环,在前面埋下的伏笔,都必须在后来有所回应或解决。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

一部悲剧由结和解组成。剧外事件,经常再加上一些剧内事件,组成结,其余的剧内事件则构成解。所谓“结”,始于最初的部分,止于人物即将转入顺境或逆境的前一刻;所谓“解”,始于变化的开始,止于剧终。(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31页。

任何一个完整的故事文本都有起始、中段、结尾、结与解,而《左传》对重耳叙事的中段无疑就是他复国为君(由逆境转为顺境),以此为断,前后分为两部分:流亡与称霸。我们只要对前后两部分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这一叙事的内在逻辑便一目了然,如下表(9)本表所引文字均出自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为便于阅读,表中只在引文后用括号标注具体页码,不再详细注明版本等信息。特此说明。所示:

表1 《左传》重耳叙事的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见,在《左传》的记载中,重耳流亡路上的每一个事件,都是为他称霸后的事件进行铺垫,前后呼应,一一对应,形成首尾衔接、完整的叙事圆环。《左传》中凡是涉及重耳的记载,都是叙事整体的一个环节,都为这一叙事整体服务,也只有在这一叙事中才有意义,如郑文公不礼待重耳的叙述,若没有后续的回应,则这段叙述变得毫无意义;而其后,重耳要伐郑,必然要找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因而这二者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叙事环节(结与解)。

《左传》重耳叙事的前半部分,都是为后半部分作铺垫,最终指向结局——重耳称霸与报复(或报恩)。在重耳流亡的过程中,僖负羁妻子的话语、叔詹对郑文公劝谏、楚王对重耳的评价都在预设着事件的结局——重耳复国称霸。(10)僖负羁之妻言:“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于诸侯。”叔詹谏郑文公言:“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楚王言:“天将兴之,谁能废之?”参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07-409页。这当然不是因为僖负羁妻子、叔詹、楚王有先知先觉、预见未来的能力,而是缘于叙事者在历史事件发生之后穿越历史、回溯历史的能力。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左传》中关于重耳的长篇记载,尽管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呈现,被一些无关的编年史事件所打断,但其本身却有着首尾一贯、自成一体的叙事逻辑以及自身明确叙事动机的完整叙事。

《左传》对重耳流亡的叙事掺杂在当时各国历史事件之中,但这并未有损叙事的完整性,即使缺乏这些历史背景也不影响读者对整个叙事的理解。这些背景性材料可以帮助理解当时重耳的一些行动,但并非必不可少,因为《左传》有关重耳的叙事不仅有自己的内在叙事逻辑,而且自身便带着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因果关系,使这一叙事不再需要其他背景材料的支撑便可独立存在。在叙述重耳出生时,《左传》说明了造成重耳流亡的历史背景——骊姬的受宠与进谗,而骊姬的陷害造成重耳的流亡,重耳在流亡过程中的遭遇造成了他日后的报答与报复,这些事件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互相联系,有始有终,“以至若是挪动或删减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就会使整体松裂和脱节”(1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78页。。相反,如果我们对当时的诸侯国关系与社会背景有深入了解,反而会使读者对这一叙事的内在逻辑产生怀疑。(12)顾颉刚先生发现《左传》关于晋文公称霸的记载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例如,晋文公为何不顾念秦护卫复国的恩情,辞却秦师,独自勤王?晋文公侵曹伐卫仅因私人恩怨吗?顾氏认为重耳所为,是称霸诸侯的必然措施,而将侵曹伐卫的原因归为流亡时开罪于重耳,不过是谈故事者眼光短浅,臆造的。参见顾颉刚:《晋文侵曹伐卫之故》,《浪口村随笔》,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52页。

《左传》的记事往往相互交织,同一事件可能会引出多重线索,而一条线索可能引起多重事件,所以读者要想了解一个历史事件就需要大量的背景材料与事件因果分析。与《左传》编年体的叙事方式相反的是,《左传》对重耳的封闭性叙事,很集中地将重点置于重耳身上,并没有将笔触再涉及他国的历史政治,比如在叙述重耳到达齐国时,并没有将当时齐桓公年老、佞臣在侧的政治环境(意味着无法帮助重耳复国)连带叙述出来,而仅仅简单地叙述了重耳沉迷温柔乡后又被带离这一事件。《左传》中重耳叙事的事件是环环相扣、前后响应的,这使得相关叙事即使脱离当时具体的历史背景亦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故事。该叙事的自足性暗示重耳流亡故事尽管被拆成片段穿插于《左传》的编年史中,但它最初却是一个独自流传、自成一体的故事。这一叙事的完整性与自足性使读者完全可以将其从《左传》中提取出来,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叙事来研究。

二、重耳故事的口头诗学解析

司马迁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13)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63年,第3300页。巧合的是古希腊歌手荷马也是盲人。二人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比如:同处于“轴心时代”的左丘明与荷马都是盲人,一位是瞽史官,另一位是游吟诗人;他们都创作了历史性著作:史书《左传》与《国语》、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古代文献对二者的记载都不过只言片语,因而他们的存在与创作深为学者怀疑;处于东、西方古典学源头的两位先贤与我们将要讨论的口头传统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学者对左丘明的讨论自唐以来就争论不一,至今无有定论,而西方学者自18世纪以来,对“荷马问题”(14)历史上究竟有无荷马这个人?《伊利亚特》《奥德赛》真是荷马创作的吗?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创作的?这些问题就是西方学术界争论已久的“荷马问题”。聚讼纷纭,在近代有突破性进展。基于二者的相似性,我们可以将西方口头研究的理论成果运用于《左传》研究。

19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米尔曼·帕里及其学生艾伯特·洛德为解决“荷马问题”,在运用古典语文学深入分析荷马史诗文本后,又在前南斯拉夫进行了大量的田野作业,采集当地依旧传唱的史诗,从而发现无论是写定的《荷马史诗》还是鲜活的口头文本中都存在着明显的程式化话语,创立了帕里-洛德学说(口头诗学理论)。这一学说认为,史诗歌手绝非逐字逐句背诵并演唱史诗作品,而是依靠程式化的主题、典型场景和故事类型三个层次的结构性单元来记忆、传承和说唱史诗的。这一学说业已在西方学界引起巨大影响,在各类口头文本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与证明。

程式(formula),指“一组在相同的韵律条件下被经常使用以表达一个特定的基本观念的词汇”(15)[美]约翰·迈尔斯·弗里:《口头程式理论:口头传统研究概述》,朝戈金译,《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1期。。这些程式能够帮助歌手补齐音节,调和音韵,包括表示人物称号、典型动作、时间、地点等惯用词语,如《荷马史诗》中频繁出现的“飞毛腿阿喀硫斯”“明眸女神雅典娜”“当黎明张开它的翅膀的时候”等固定语词。

主题或典型场景(theme or typical scene),指“在以传统的、歌的程式化文本来讲述故事时,有一些经常使用的意义群”(16)[美]阿尔伯特·贝茨·洛德:《故事的歌手》,尹虎彬译,中华书局,2004年,第96页。。在史诗或其他口头性文本中经常出现一些场景或情节,如英雄的着装与战斗、女人的赞美、宴饮场面、英雄的死亡等等,在歌手的传唱中运用程式化词语与程序化叙述模式形成了一些典型的场景叙述。依照这些程式与模式,歌手略加修饰便可叙述史诗中的某一特定场景,各式各样的主题在歌手的不同叙述下组成一个完整故事。

故事类型或故事范式(tale-type or story-pattern),“这是个依照既存的可预知的一系列动作的顺序,从始至终支撑着全部叙事的结构形式”(17)[美]约翰·迈尔斯·弗里:《口头程式理论:口头传统研究概述》,朝戈金译,《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1期。。故事类型由一系列典型情节组成,并形成一种稳定的叙述结构。依据帕里-洛德理论,我们从程式、主题、故事类型三个层次来探讨《左传》中的重耳故事。

(一)重复叙事与主题分析

程式化词语是口头文本的最明显标记,是人们在口头流传中形成的固定词语。在《左传》中,我们却未发现丁点程式化语言。实际上,甚至《尚书》《国语》等极可能是口头文本写定的典籍中,甚至在任何先秦文献中,都很难发现程式化词语。这一点并不奇怪,上古的口头文本根本无法被鲜活、原始地保留下来。口头文本通过口口相传,而书面文本则以文言记录,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而是表意文字,文字并非对语词的直接呈现,因此,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汉语的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分道扬镳,各行其是,在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等修辞方式上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对于上古口头文本的书面呈现而言,中国上古书写主要用简牍,简牍篇幅有限,书写又极为不便,因此,书写者为求简便,在记录口头文本时必定仅录其梗概,撮述大意。口头表达中的那些为了方便理解、强化表演效果的程式化用语,尽管为口头演述所必不可少,对于文字表达而言则是不必要的冗词,必定会遭到记录者的摈弃。

在口头文本付诸简牍之际,口头文本的程式化语词之所以容易流失,更是因为这些程式化修辞主要关乎口头演述的修辞效果和表达效果,关乎言语的辞藻华美与音韵的和谐动听,而无关于叙事的整体意义,因此在付诸书写时不必照单全收。相反,故事的主题与结构,由于直接关乎故事的意义内涵,是一个故事成其为这个故事的根本所在,因此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即使在从口头文本转换为书面文本的时候也不会被轻易放弃。主题与结构存在于口头文本的深层,并不像程式化修辞一样彰明可见,需要运用故事学和口头诗学的方法对文本细读,方能呈现出来。

口头叙事的一个重要表达方式就是三叠式的重复律,即一个相同或类似的动作在故事中总要重复三次才能检出分晓,如民间童话中主人公总要经过三次考验或冲破三个难关才能救公主。最先提出并探讨这一规律的丹麦民俗学家阿克塞尔·奥尔里克说:

在每一叙事作品中,都有一个激动人心的场景,而且,故事的连续性允许重复这一场景。它不仅对于创造紧张气氛,而且对于使叙述文学丰满起来都是必需的。虽然有强化重复和简单重复之分,但关键是,离开了重复,叙事就不能获得它的完整的形式。最常见的重复次数几乎总是三次,而数字“3”本身也是规律之一。(18)[丹麦]阿克塞尔·奥尔里克:《民间故事的叙事规律》,[美]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陈建宪、彭海斌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187页。

重复是口头叙事中强化效果的最简易手段。在口头故事中虽然可见五次、七次的重复,但最常见的还是三次,因为三叠式重复既能起到借重复强化表达效果的作用,又不至于显得太罗嗦,是最减省的重复方式,也是民间故事和口头叙事的常见程式。(19)关于三叠式和叙事逻辑的讨论,可参阅丁晓辉:《荒谬与合理:民间叙事的文本、语境与叙事逻辑》,《民俗研究》2012年第6期。在一次次的重复中,讲述者叙述的思维得到延续与理顺,同时,强化了叙事效果,制造了情绪张力,听者的兴趣与好奇心也被一次次的引起并最终得到满足。尽管讲求简洁、惜字如金的书面叙事与重复律是格格不入的,然而文人学者在记录口头叙事文本时,即使精练了字句,重复式的叙事也常常被保留于文本之中,用来强调某些道理、增加情节的曲折。《三国演义》“三顾茅庐”“三气周瑜”,《水浒传》“三打祝家庄”,《西游记》“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这几部古典名著中的重复性叙事正是其文本的口头叙事痕迹。故而,我们先就《左传》中重耳记载的重复性叙事进行分析。

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寘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20)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296-297页。

骊姬骗太子申生去祭祀母亲,又在申生献给晋献公的祭肉(胙)里下毒,这一情节引出了重耳的出逃。在记载中,晋献公用祭肉祭地,地上的土凸起成堆;拿肉给狗吃,狗被毒死;给小臣吃,小臣也死了。暂不论有毒的祭肉如何让地面隆起,晋献公不断用各种方式试祭肉,便是一种简单的三叠式重复。按照常理来说,祭肉让土地隆起是一种异象,用狗试毒,结果狗死了,已经证明祭肉有毒,何必再搭一条人命再次试毒?这种不合逻辑的简单重复并没有推进情节的作用,因为重复一次与重复多次的结果是相同的,故这种无关乎叙事结构和意义的重复,在早期纯粹的文字叙事中是不可能存在的。(21)与之相似的是晋代常璩对相同故事情节的记载,但常璩将这一重复性叙事删去了。故事为:“赧王十四年,蜀侯恽祭山川,献馈于秦昭襄王。恽后母害其宠,加毒以进王。王将尝之,后母曰:‘馈从二千里来,当试之。’王与近臣,近臣即毙。王大怒,遣司马错赐恽剑,使自裁。恽惧,夫妇自杀。”参见常璩著,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成都时代出版社,2007年,第102页。

在《左传》中,无意义的重复并不多见,但以重复性问答来递进故事情节的篇章却有许多。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22)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47页。《国语·晋语》亦有相似记载,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363、364页。

重耳复国后便迫不及待地复仇称霸,三次想征兵作战,被子犯以民众不知义、信、礼为由劝止。无奈,重耳只得一步步教化民众,直至条件成熟方才称霸。这一叙事的形式明显是一种重复式的问答,重耳的“欲(将)用之”“可矣乎”都隐含了一次重复提问,即以现在的条件可以用兵吗,只不过问题被《左传》作者省略了,而子犯的模式化回答——“民未知其×,未×其×”亦是重复式回答。在《左传》中有三则重复性对话与之相似,并且为人们熟知。它们分别是泓之战以及录入高中课本的《曹刿论战》《郑伯克段于鄢》。这三则重复性对话有极为相似的结构:

(曹刿)问何以战。公(鲁庄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23)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183页。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公子吕)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24)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12-13页。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25)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397页。

如果仔细审查,不难发现这些叙事的相似性不仅仅体现于其重复性对话的形式,其相同点更在于:一,对话双方的身份相同:即国君与谋臣;二,对话的问题性质相同:探讨战争时机与条件,一人阐述条件,另一人判断条件是否充分;三,对话发生的情景相同:战争前夕,国君做战争准备;四,对话的结果依据条件的得失决定成败。依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将该主题称为“作战条件分析主题”,并总结出该主题的要点:一,时间:战争前夕的某一时间点;二,地点:不限;三,人物:国君与谋臣;四,事件:君问臣答,重复探讨作战条件。这一主题在不同的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战争条件丧失,战争的结果便是失败。我们可以将该主题的叙述模式作图如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同样记载了重耳与狐偃的战争条件讨论,但《韩非子》的叙述较之《左传》显得更为烦冗、重复,七问七答,更接近于民间口头流传的文本。《国语·吴语》记载越王勾践与申包胥讨论伐吴复仇之事同样运用该主题,并且与《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的记载更为一致,连国君阐述的条件都基本相似。另,《国语·越语下》记载勾践与范蠡就伐吴六问六答,亦是对该主题的运用。(26)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556-557页、第579-586页;王先慎:《韩非子集解》,钟哲点校,中华书局,1998年,第327-329页。《国语》《韩非子》所记之文更具口头文本叙事的典型性特征,本文以《左传》为主进行分析研究,不再繁复征引。

在相同的情景下,君臣探讨相同的问题,重复阐述条件,甚至相同的条件陈述,显示出这一对话形式在先秦讲史传统中是一个固定的意义群组,是典型的民间故事主题在历史书写、书面文本中的残留。民众(讲故事者)在口头叙事中重复使用这一主题,使其成为一个稳定有效的表达方式,即使文人在将口头文本转化为文字文本时,也不过将其口语字词删改,而主题的核心——意义与形式则被保留。钱钟书先生其实早已发现在先秦典籍中这一对话形式被普遍应用,只是未察觉这正是古典文献中的口头传统遗痕。(27)饶恒久认为这正是瞽史讲诵时的程式化的痕迹,与本文所论正合。饶恒久:《先秦时期历史档案的口述者——瞽矇职守与〈国语〉、〈左传〉的讲诵增饰》,《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6期。他在《管锥编》中说:

“可以一战,战则请从。”按曹刿与庄公三问三答。《国语·吴语》越王句践以伐吴问申包胥,五问五对,又《越语》下句践以伐吴问范蠡,六问六对;《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晋文公以“其足以战”问狐偃,七问七对;三人始皆曰:“未可以战也”,“未可也”,“不足”。机杼与《左传》此篇剧类,唯收梢各异。事之相类欤?抑纪事之相仿耶?(28)钱钟书:《管锥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43-344页。

钱氏虽然发现这些叙事形式十分类似,却不得其解。如果说是“事之相类”,恐怕钱氏自己也不相信,但如果是“纪事之相仿”,又不知是何原因,只能存疑。如果以口头叙事的视角来探查该问题,则迎刃而解。口头叙事的主题可以重复在不同的叙事中应用,如讲故事者在某一故事里用这一主题表现勾践与申包胥的君臣问答,在另一故事里也可以用这一主题叙述重耳与子犯的问答,而这些叙事形式被写定文字时保留了下来,故而“剧类”。

若仅以“战争条件分析主题”来说明《左传》中重耳叙事的口头痕迹,证据相对薄弱。我们还可以再举另一主题“后宫陷害主题”加以说明。《左传》在重耳故事的开端,便运用了这个主题引出重耳的流亡。

(晋献公)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29)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238-239页。

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寘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30)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296-299页。

宠妃在后宫争宠,运用各种计谋废嫡立庶,这一情节在古代无论是口头传说还是稗官野史、话本小说以及现代的后宫剧中已经屡见不鲜了,在《左传》中也不乏一例。卫国同样有一段后宫为立庶而谋害太子的记载: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31)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145-146页。

后宫密谋是最隐秘的事情,生怕为外人所知,而后人又如何了解得如此详细?《孔丛子》记载陈涉就曾怀疑这些后宫密谈多为杜撰,问博士孔鲋说:“晋献惑听谗,而书又载骊姬夜泣公,而以信入其言。人之夫妇夜处幽室之中,莫能知其私焉,虽黔首犹然,况国君乎?予以是知其不信,乃好事者为之辞,将欲成其说,以诬愚俗也,故使予并疑于圣人也。”(32)傅亚庶:《孔丛子校释》,中华书局,2011年,第433页。陈涉认为平常夫妇的悄悄话都不为人所知,何况国君?因而《国语》对骊姬与晋献公在卧室说私房话的描写不过是杜撰而已。学者们更倾向于认为这些叙事都是史官的文学虚构,其中钱钟书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明、清评点章回小说者,动以盲左、腐迁笔法相许,学士哂之。哂之诚是也,因其欲增稗史声价而攀援正史也。然其颇悟正史稗史之意匠经营,同贯共规,泯町畦而通骑驿,则亦何可厚非哉。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33)钱钟书:《管锥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317-318页。

钱钟书先生认为《左传》中的人物对话是作者的“代言”,将《左传》的创作全部归于著史者的匠意经营。钱先生受明清章回小说的启发,阐述代言之说,却忽略了最初明清章回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源头正是民众口头流传的故事传说。

《左传》的这两则叙事具有明显的口头叙事特点:一,骊姬陷害中的重复叙事特点,上文已述。二,明显的传说色彩与不合世俗情理的故事情节。两则叙事在逻辑与事理上明显经不起推敲:祭肉如何使地凸起?杀手杀寿子后为何不回去复命,而坐等急子?三,这两则叙事是同一主题在具体情景下的不同应用。(34)需要注意的是,这与作者在《左传》中采用同一叙事的不同异文是不同的。不同叙事的对同一主题的运用,只是使叙事在叙述方式、情节结构上一致,而人物、时间、地点、具体情节等方面完全不同;而同一叙事的不同异文中的人物、情节等等都基本一致,如昭公元年子产问晋平公疾与昭公七年所记基本一致,又郑大夫游吉保护其家庙一事在昭公十二年与昭公十八年记载无甚出入。作者在编纂《左传》时,或因不慎或有意为之,采用了同一叙事的不同异文,顾颉刚曾有论述,参见顾颉刚:《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十一,中华书局,2011年,第568-569页。两则叙事有相同的叙事要素,不过在具体情节上有所差别。首先,一致的出场人物:宠妃、太子、国君、为太子献策者。再者,一致的叙事情节:(1)太子都是国君与庶母乱伦的私生子;(2)宠妃为使自己的儿子立为太子,于是联合他人诬陷当时的太子,而国君不辨忠奸,派人杀害太子;(3)有人告诉太子解决危机的方法——辩解或去往他国,太子一一拒绝并发表忠君忠父的言论;(4)太子最终自杀。这些共同的叙事要素共同构成了一组固定的意义群,我们可以称其为“后宫陷害主题”,适用于叙述宠妃争立太子的情节。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尽管历史上可能确实发生过这样的宫廷政变事件,但这两则叙事取自民间的口头传说,既非真实发生过的史实,也不是出自《左传》作者的匠心独运。

主题是口头叙事中必不可少的结构单元,与文字叙事强调陌生化、独创性的特点相背离。尽管《左传》作者在将重耳故事诉诸文字时,删减了大量的口头程式,然而对重耳的叙事至少保留了上述两个口头叙事主题,而且在这两个主题中又表现出重复叙事的特点,这足以揭示出重耳故事的口头渊源。上文已经说明,《左传》中的重耳叙事是一个完整、自足的叙事整体,这就意味着《左传》并非仅仅从口头叙事中采撷了这两个主题,而是意味着整个重耳叙事都可能是取自民间的口头传说故事,这就需要更大的程式单元——故事类型来分析了。

(二)故事类型分析

在帕里-洛德的诗学理论中,故事类型(故事范式)是最大的口头程式。在悠久的民间口头说唱中,一些为民众普遍接受并喜爱的典型故事情节与故事发展模式逐渐积淀下来,成为游吟诗人或歌手在说唱过程中所能掌控的最大程式。这就使故事讲述者能够在即兴口头说唱中,将故事主人公置于一个稳定的故事框架里,并按照既定的故事情节的发展顺序进行讲唱。

在众多的故事类型中,最引人注目的类型之一便是英雄传说类型。西方的史诗、诗歌、历史著作中保存了大量的古希腊、古罗马的天神与英雄传说。英国学者洛德·拉格伦(或译为拉格兰)在读俄狄浦斯的故事时,发现这个故事的许多情节与希腊罗马神话、宗教传说中的英雄事迹十分相似,因此他从希腊、罗马神话与基督教传说故事中选取了十八位英雄的神话传说进行分析(35)拉格伦所分析的英雄分别是俄狄浦斯、忒修斯、罗穆卢斯、赫拉克勒斯、珀尔修斯、伊阿宋、柏勒洛丰、珀罗普斯、阿斯克勒庇俄斯、狄奥尼索斯、阿波罗、宙斯、约瑟、摩西、以利亚。,发现这些英雄故事的基本结构是稳定的,并归纳出22个典型情节,总结了传说英雄的故事模式并以神话-仪式理论进行了阐释。(36)参见[英]洛德·拉格伦:《传统的英雄》,[美]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陈建宪、彭海斌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199-222页。拉格伦对英雄故事模式的分析十分细致,我们不妨借用拉格伦的西方英雄传说故事模式比较《左传》中的重耳故事,分析中西方英雄故事范式的异同。

拉格伦分析的传说英雄故事模式有22个典型情节:(1)他的母亲是一位皇室处女。(2)他的父亲是位国王,并且(3)常常与他的母亲有近亲关系,但是(4)他母亲怀他的时候有奇特的景象发生,并且(5)他常常被认为是神的儿子。(6)在出生时有人(常常是他的父亲)企图杀害他,但是(7)他被偷偷带走,并且(8)在遥远的国度被养父母抚养。(9)我们关于他的童年一无所知,但是(10)到他成年的时候,他回到了出生地或去了他未来的国土。(11)经过战胜一位国王或一个巨人、恶龙或野兽,(12)他娶了一位公主(经常是前任国王的女儿),并且(13)他成为国王,(14)在一段时间内,他平静地统治着王国,并且(15)制定了法律,但是(16)之后他失去了天神的宠爱或失去了国民的爱戴,并且(17)被赶下王位,并被驱逐出城市。(18)他神秘地死亡了,(19)常常发生在山峰上,(20)他的子孙(如果有的话),并没有继承他的王位,(21)他的尸体并没有埋葬,但是无论如何(22)他有一个或更多的神圣坟墓。

重耳是春秋五霸之一,毫无疑问的英雄。那么中国的英雄人物是否也符合拉格伦从西方神话传说中总结出的英雄模式呢?拉格伦归纳出来的英雄故事叙述模式可以分为五个阶段:英雄的出身、出世、流亡与回归、统治、死亡。(37)拉格伦以人生仪式分析英雄故事的模式分为三部分:英雄的出生、登上王位、英雄的死亡。显然,这种分类较为粗略。为更细致地对比分析,笔者将其分为五部分。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五个环节上,《左传》中的重耳叙事与拉格伦的英雄故事模式若合符节。

1.英雄的出身

西方的传说英雄出身都很高贵,出生于王室,有高贵的血统或神性的光辉,而且从小就被认为是神的儿子,在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人物无不如此;更耐人寻味的是英雄的父亲都是国王,母亲则是皇室的处女,而且父母之间有近亲关系,如罗马神话中罗马城的奠基者罗穆卢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赫拉克勒斯、《旧约》中率领希伯来人摆脱埃及人奴役的摩西。《左传》对重耳的出身的记载很简略,重耳的母亲狐姬是戎国公主,是位处女,这在当时社会是不言而喻的信息。晋献公与狐姬有没有近亲关系,《左传》未载,却提到郑国大夫叔詹劝谏郑文公说:

臣闻天之所启,人弗及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38)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08页。

叔詹认为重耳是上天选定的人,一般人无法与他相比,他有三个非凡之处,第一点就是重耳的父母都是姬姓,重耳却一直活到现在。《国语·晋语四》云:“同姓不婚,恶不殖也。”(39)徐元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330页。古人认为同姓结婚者的后代会不昌盛,所以同姓不婚被视为禁令。故而在叙事中,中国的同姓结婚与西方的近亲结婚在意义上是一致的,都是一种对禁制的打破。叔詹的话透露出另一个重要信息,即重耳是上天选定的。楚成王在与子玉的对话中也表达了这一看法,说:

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40)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09页。

楚成王认为重耳是上天将要兴盛的人,这是上天的意志,无人可挡,而违背上天的意志,必然会遭到惩罚。中国很少认为英雄、圣人是神的儿子,往往言其为天之所启、天将兴之,即上天所眷顾和授命的人,其意义与西方的“神的儿子”一致。

2.英雄的出世

西方传说中的英雄在母亲怀孕时就有异象出现,而且一出生就面临危险(常常是父亲的杀害),如俄狄浦斯一出生就被父亲扔到荒野,赫拉克勒斯一出生就受到天后赫拉的追杀,珀尔修斯与他的母亲被外公装入箱子投入大海。但或因机缘巧合,或因神明眷顾,或因好心人怜悯,他们最终脱离险境并被送往他国悄悄抚养,因此,我们对他们的童年经历一无所知。《左传》中记载了不少当时的著名人物母亲怀孕和降生时的异象,如神灵托梦受孕、出生时的身体异象等,但并未提及重耳出生的情况,更未提及母亲怀孕时有何异象发生。不过,《左传》载:“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41)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07页。“骈胁”即“骈肋”,肋骨相并,属身体畸形,此处重耳“骈胁”的说法突如其来,《左传》在前文并无提及,但体会“曹公闻其骈胁”的语气,重耳骈胁之说在述史者看来当属众所周知的事情,当在重耳出世时就已人所共知了,这种身体的异象正是其非凡出生的见证。(42)《天问》“撰体协胁,鹿何膺之”,王夫之解释为:“撰,具也。协胁,胁骨骈生也。鹿,五鹿。卫地……晋文公观胁于曹,授块于五鹿,而拜赐之征卒验,则祸福荣辱,几有先见,要惟晋文任贤以自强,有以膺之也。”参见王夫之:《楚辞通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55页。

重耳十七岁开始流亡,遭遇父亲追杀的年龄要比西方英雄面临危险的年龄大了许多,但是他跟西方的英雄一样成功地逃脱,后被舅舅带往狄国。故事讲述者需要在吟唱、口述的开始就吸引人们的注意(43)以《荷马史诗》观之,两部史诗无不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中展开讲述。,叙述故事又往往以时间为序,故而在对英雄一生的讲述中,英雄在出生时就遇到危险最能引起听众的兴趣。所以,英雄受到死亡威胁关键不在于什么时候出生,而在于什么时间出场。重耳与西方的英雄一样,在出场时就遇到生命危险。《左传》对重耳的童年毫无记载,在其他典籍中也未见蛛丝马迹。

3.英雄的流亡与回归

西方的传说英雄往往在成年之后就开始流浪,经历一番冒险并建功立业,此后回归出生的国家或去往未来统治的国度,娶了前任国王的女儿并成为国王。如忒修斯在长大后经历一系列冒险,回到了出生地雅典继承了他父亲的王位;赫拉克勒斯在旅程中完成的十二件“不可能完成”的丰功伟绩更令人称颂,最后娶了卡吕冬国王的女儿,并成为国王。重耳流亡了六个国家,遭遇了饥饿、羞辱、冷遇,娶了狄国公主季隗、齐国公主姜氏,后又迎娶秦国公主文赢(原晋怀公的妻子),战胜并杀死了前任晋国国君晋怀公,成为国王。

4.英雄的统治

西方的传说英雄成为国王以后,在开始一段时间里的统治成效卓著,国家安定,风调雨顺,深受臣民拥戴,此后却因为他触犯某种禁忌而失去天神的恩宠与臣民的爱戴,被驱逐出境,只有他制定的法律还为人们使用,如忒修斯创建了雅典的律法,在经历了一些与神的争斗之后再回到雅典,遭到人民的抛弃,最后被吕科墨德斯陷害,从悬崖坠入大海而亡;摩西颁布了《十诫》,之后在侍奉神的事上自作主张受到神的惩罚。晋文公在执政前期,积极教化民众,并积极为霸业准备,国家安定发展。晋文公复国三年后,在被庐这个地方,检验了军队,并制定了法律“被庐之法”(44)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1504页。。

在执政中期,晋文公经过原之战、勤王、城濮之战,奠定了晋国霸主地位。然而在城濮之战后,晋文公病了。曹伯的小臣侯獳就趁机去贿赂晋文公的卜筮史官,让他说服晋文公不要杀害曹伯。重耳的卜筮史官并没有直接劝说晋文公使曹伯复国,而间接地提示他犯了三个禁忌。其一,齐桓公会合诸侯时,封植异姓诸侯,而晋文公却准备杀害同姓诸侯。曹国的始封君曹振铎是文王的儿子;晋国的始封君唐叔虞是武王的儿子,都是姬姓。合诸侯灭兄弟国家,是周朝宗法制度的重要禁忌。其二,晋文公同时许诺曹、卫复国,现在又不这么做,并不诚信。其三,曹国、卫国都是一样的罪过,他们的国君都未礼遇途经其国的重耳,却遭到不一样的处罚。(45)当时,晋文公已助卫侯复国。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74页。通过筮史的进谏,我们可以看出晋文公已经违背天意与人伦。

从生病开始,晋文公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听筮史之言,晋文公使曹伯复国,但他仍不吸取教训,继续报复同姓诸侯。在以后的人生里,晋文公做了两件事——杀卫侯、伐郑国,全都以失败告终。

5.英雄的死亡

公元前628年,也即晋国伐郑失败的第二年,晋文公去世了。西方英雄死亡时,经常有奇异的事件发生,如摩西从山顶上消失,赫拉克勒斯从火葬的柴堆上消失,而在晋文公的葬礼上,有牛哞叫的声音从棺柩中发出。(46)参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89页。西方英雄大多有一个或更多的神圣坟墓,在《左传》中对重耳的坟墓没有记述,但依据《左传》中的诸侯葬礼,晋文公的坟墓必然十分宏伟。《左传》特别记载了重耳在勤王后,请求周王允许他死后用天子葬礼规格,虽未被允许(47)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432-433页。,但晋文公曾要求使用僭越礼制的葬礼,可以想见其墓葬规模必定不小。(48)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53-54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列出《左传》有关重耳的叙事与拉格伦英雄模式相符的情节:(1)重耳的母亲是戎族公主。(2)重耳的父亲是晋国国君。(3)重耳的父母同姓。(4)重耳是骈肋。(5)重耳被认为是“天之所启”“天将兴之”。(6)重耳在出场后就遇到骊姬陷害,被父亲派兵追杀。(7)重耳被舅父狐偃带至狄国。(8)重耳在狄国受舅父照顾七年。(9)先秦文献中对重耳的童年只字未提。(10)重耳流亡十九年后,复国称王。(11)在秦军的帮助下,重耳战胜了前晋国国君晋怀公。(12)重耳娶了前任国王的妻子即秦国公主怀嬴。(13)重耳在秦王的帮助下成功复国,成为晋国国王。(14)在统治初期,重耳励精图治,百姓安居乐业。(15)重耳制定了被庐之法。(16)在统治后期,重耳逆天而行,欲灭同姓,计划失败并遭到盟国背叛。(17)在重耳的葬礼上,有牛哞叫的声音从棺柩中发出。(18)重耳有一个神圣的坟墓。

虽然重耳叙事有些情节与拉格伦英雄模式有细微差别,但并不妨碍二者的一致性。如上,《左传》中的重耳故事与拉格伦所总结的西方传说英雄的故事模式竟有18个情节相符合,而在拉格伦所列举的18个英雄传说中,仅有4个英雄的故事符合18个情节以上,所以与其余的14位西方英雄传说相比,《左传》中的重耳故事更符合这一模式,更具典型性。传说故事的固定情节模式与变幻无常的历史发展有着绝然的分别,为何《左传》的记载与西方口头传承的神话传说的故事情节如此一致?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左传》的记载原本就是一个口头流传的英雄传说,与西方英雄传说的故事类型相似。各地历史悠久的口传故事在情节结构上的一致性随处可见,虽然学者对这一现象的原因颇有争议。(49)各地口传故事类型化的解释主要有流传学派与神话-仪式学派的观点。流传学派以传播理论为基础,认为民间故事都是从一处传播到另一处,因而故事的类型化正是故事传播的结果;神话—仪式学派则认为神话传说是从古代的仪式演化而来,因而故事的类型化的原因在于它们有共同的仪式源头。参见刘魁立:《欧洲民间文学研究中的流传学派》,《刘魁立民俗学论文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69-295页;[英]洛德·拉格伦:《传统的英雄》,[美]阿兰·邓迪斯编:《世界民俗学》,陈建宪、彭海斌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199-222页。无论是该叙事的主题情节还是整个叙事的情节结构,都显示出口头叙事的特点,因此,我们相信《左传》对重耳的记载主要取材于一个完整的口头叙事文本。

三、结 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左传》重耳记载的完整性、自足性与重复叙事、重要主题的分析,以及对比这一文本的叙事结构与西方传说英雄叙事模式,可以证明这一文本在叙事的程式化和典型主题方面体现出显著的民间口传故事特征,其整体结构则与西方传说英雄的基本模式如出一辙。这足以说明《左传》中的重耳记载,尽管可能有史实作为依托,但整个文本是一个完整的、自成一体的叙事,并非对史实的实录,并非如《春秋》一样出自史官的载笔,也并非出自作者左丘明的“代笔”创作,而是以一个口耳相传的故事为“母本”编纂而成。

若要真正理解古典文本,“拂去古典文本中的历史迷雾,再现其背后的历史真相……就必须首先恢复古典文本的口传原型和原初语境”(50)刘宗迪:《文字原是一张皮》,《读书》2003年第10期。。古人向以“齐桓晋文”并称,为何《左传》描述晋文公如此波澜壮阔,而描述齐桓公时却相对平淡?又或者,相对其他各诸侯国,《左传》乃至《国语》为何偏偏对晋国历史记载尤其详细?这样一个叙述了一代霸主晋文公一生功业的故事,在当时是以何种形态流传的呢?这些故事仅仅是作为零星散漫的稗官野史、刍荛小说、奇闻轶事而在民间口口相传,然后经过《左传》作者的收集、编纂而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著于简牍?抑或是它在被编于《左传》编年史之前,已像东、西方那些古老的英雄史诗一样,作为完整的长篇叙事诗被故事歌手世代传唱,而我们在《左传》中所读到的不过是这部早已失落的英雄史诗残缺不全的遗迹而已?这些问题需要对当时的口述传统进行更深入的考察方能解答,但可以肯定地说,《左传》叙事与当时的口头传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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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笔法
Contents and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