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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影响的差异性研究

2022-01-12平,兰

商业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财政补贴新兴产业优惠

李 平,兰 馨

(1.哈尔滨工业大学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 厦门 361000)

一、引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变了传统产业依靠资源消耗的定势化发展模式,转而以技术引领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在引导社会经济变革与创新方面至关重要。我国随着制造业成本竞争力逐渐下降,产业发展遭遇瓶颈问题,增长模式亟待改造转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发展新动能,来引导国内产业结构深层次调整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为此,自2010年国务院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我国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一轮政策目标后,2012年、2016年又以两个五年规划的形式确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中国经济改革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2020年,为了缓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突发肺炎疫情陷入增长停滞的约束,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更有力度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刺激战略性新兴产业复苏。毋庸置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重点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实现产业结构重构的可行之路,但是怎样才能够引导新兴产业朝着期望目标发展一直是一个难题。

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存在着许多悬而未决的突出难题,比如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较弱,尚未形成较强的市场优势。同时,由于巨大的创新风险和投资收益不明确的特征,产业囿于资金困境,而无法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此情况下,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措施来纾困产业资金需求,并以专项资金的补贴形式,引导企业将更多资源和力量投入到研究开发领域。然而,一系列财税政策并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激励目标,引发社会各界对新兴产业财税政策褒贬不一的讨论,甚至产生质疑: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激励路径如何、周期异质性是否影响激励效应发挥等问题都需要经过理论论证和实证检验。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和政府在获取补贴资金实际落地效果方面的信息难度不同,导致现阶段政府在实施财税政策时多是采用以大水漫灌为主、事后纠偏为辅的政策形式,从而无法客观地反映出财税政策激励效果的差异性。因此,研究两种财税政策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差异性影响才能更有效地优化财税激励政策。

基于此,本文在“十三五”结束之际,收集在沪深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企业2013-2019年经营数据,运用LP指数法测算出产业发展水平,并根据市场增长率识别法划分细分产业发展阶段,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体效应、作用机制和周期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由于目前战略性产业创新支撑能力不足和融资需求困境,决定了现阶段该产业发展对纾困政策依赖度较大。财税政策是政府通过调整公共支出水平和课税标准来监督和影响国家经济的手段,其实施方式主要是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为了保证政策有效落地以及提高落实效率,需要基于理论分析视角,系统阐述两种财税政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机制。

(一)财税政策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理论逻辑

从产业发展现状来看,2021年国家信息中心披露出2015-2019年期间新兴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在国家战略引导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力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兴产业2015-2019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同一时期全国工业增加值4个百分点,呈现出高速成长的发展势头。同时,随着超额回报率稳步提升,2019年底全国有关上市公司的数目较2015年同期增长60%,市场竞争压力快速升温。然而,市场竞争的加剧倒逼产业进行规模扩张和提高研发速度,随之暴露出新兴产业创新支撑能力不足和融资需求困境。因此,基于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并结合现阶段该产业发展特征,可以判断出新兴产业尚处在快速增长的成长时期。

从产业前景角度来分析,由于该产业所特有的“战略性”特点,新兴产业一旦成功从成长阶段过渡到成熟阶段,能够成长为具有支撑性作用的经济支柱产业。同时,新兴产业的发展最终会以产业关联效应的形式,推动低效产业完成优化升级,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因此,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来看,政府适时确立财税政策,扶持目前实力较弱的新兴产业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兴产业成长为具有高度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的支柱产业。

(二)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产业发展影响的差异化比较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是国家用于调节资源配置的两种差异化方式,它们在实施方式、资金使用灵活性、作用机制上都有所不同,决定了他们对于产业发展的影响也必然存在差异。在实施方式方面,政府对财政补贴的发放多是针对企业在研究开发领域需要完成某一具体创新产出,而这些创新产出通常对于资金需求量要求非常大。此时,若资金支持力度不足,将会导致许多科研成果在获得市场回报前就夭折在摇篮里。因此,财政补贴多是根据事前项目审批给予的专项补助,是一种事前补贴。与财政补贴不同,税收优惠是政府在计税周期末期,通过返还预先缴纳税款的形式,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是一种事后补贴。

在资金使用灵活性方面,财政补贴主要表现为政府针对企业某一具体行为给予无偿补助,多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发放。因此,财政补贴对于企业而言,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确定性用途的资金,企业对于这项资金款的支配权相对较低。与之相比,税收优惠多是在年底返还预先缴纳税款,政府通常并未对返还税金的用途进行严格限制。因而,这部分返还税金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可供支配的额外收入,使用的灵活性也大于财政补贴。

在作用机制方面,在新兴产业领域,财政补贴多以研发财政补贴的形式出现,主要表现为政府为鼓励企业进行前沿核心技术研发,而发放专项研发资金。因此,财政补贴通常以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等直接补贴的形式,补偿研发风险以及提高企业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来影响研发投入水平促进产业发展。与财政补贴不同,税收优惠影响产业发展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针对研究开发所实行的税费减免,会加速企业进行技术成果研发;二是政府对该产业实施超额的税收减免政策,会通过释放对该产业发展高度认可的积极信号,消除投资者对于产业前景的疑虑。同时,以增加投资回报的方式,吸引外部注资以破除融资困境。虽然从理论上分析税收优惠对产业发展有两方面的影响,但是通常认为税收优惠对产业融资的影响比研发投入更为突出。其原因是,税收优惠多是在年底通过返还预先缴纳税款的形式,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而且政府通常并未对返还税金的用途进行严格限制。企业在获得税收减免后,通常会将这部分获得的收益当作经营利润的一部分来源,按照政府期望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税收优惠多是通过有效纾困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形式,引导产业向更高水平的阶段发展。

(三)研究假设

基于上述分析,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两种政策对整体产业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两种政策对产业的作用机制和对不同发展阶段产业之间的激励效应也可能不同。基于此,提出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

H1: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能够影响产业发展,并且两种政策的影响效果应存在差异

H2: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机制应存在差异

H3: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不同生命周期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应存在差异

三、实证设计

(一)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本文以全要素生产率TFP为研究的因变量。其原因是,在关于产业发展水平的现有文献中,大多是采用工业总产值、净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等单一指标衡量产业发展水平。然而产业发展是由资本、劳动力、技术、政府政策等多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只依靠某一指标进行衡量显得有些片面。而全要素生产率能够表示人力、资本等生产所需要素在已定的投入水平下,所产生的高于预期的生产效能。同时,产业技术创新、市场竞争、产业结构调整所引起的产业资源配置的调整,都能够及时反映到TFP的变化上。因此,在实证研究中用TFP指标衡量样本产业发展水平能够符合研究需求。进一步地,在TFP指标的衡量上,学者们多是采用OLS、OP和LP指数。其中,LP方法在测算具有规模效应的产业发展水平时,既不用剔除投资额为零的样本,又能避免内生性对模型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LP方法来测算新兴产业整体的发展水平。

2.解释变量。一是财政补贴,考虑到财政补贴在新兴产业中实施时由于种类和环节较多,以及信息披露完整性、准确性要求,本文选用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政府补贴数据作为基数。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修改的关于政府补助的详细准则(财会[2017]15号)显示,在现行报表中的政府补助科目包含了部分由于税费减免所获得的资金。为了保证研究的严谨性,本文将政府补助扣减返还的税收金额作为财政实际补贴金额,同时为保证数据的平稳性,统一采用自然对数的形式进行表示。二是税收优惠,考虑到税收存在“减、免、退、抵”等复杂情况,一般性的衡量方法如法定与实际税率差额、B指数法、所得税税负等方式不能全面衡量复杂情况下的税收优惠。因此,本文使用柳光强(2016)在进行我国税务研究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从反映企业真实资金收支情况的现金流量表中,构建相应指标,来测度上市公司实际获得的税费减免金额。

3.中介变量。一是研发投入,考虑到新兴产业在创新活动中所展示出的行业特殊性,即现阶段大多数新兴产业在研发领域中,所耗费的资金尚未实现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福利溢出。因此,本文以该产业在研究开发领域的投入量进行研究。二是融资约束,对于融资约束的衡量多是采用KZ、WW和SA研究方法。其中,SA法以公司经营规模和年限为自变量,较好地避免了前两种指数中存在的因内生性变量影响指标测算准确性的缺陷,使得测算结果较为稳健。因此,以SA研究方法测度新兴产业发展受到资金瓶颈制约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Size和Age分别表示公司整体规模和成立时长。但与其他指标不同的是,融资约束是负数指标,为了便于实证观察,本文将Cf指标以绝对值的形式进行表示。

4.控制变量。本文选取资产流动性、财务杠杆、人力资本、企业规模和成立年限五个影响产业发展的控制变量。其中,资产流动性衡量了企业的偿债能力,财务杠杆则从筹资角度衡量了资金利用效率,人力资本主要衡量产业人员利用资源的生产效率,企业规模和年限则是从所积累的资源渠道和规模效应方面衡量其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设计

(二)数据来源

本文基于“十三五”规划文件中所提出的行业划分标准,以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主营业务为依据划分7大具体产业。同时,由于在新兴产业中所实施的补贴政策的种类和环节较多,基本上实现了全产业链覆盖,而且不同级别的政府单位、行政组织对于归属不同细分产业的企业都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补助资金,如果要求全面地收集目标企业微观补贴数据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本文首先选定512家在沪深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企业为初步样本,并进行如下处理:(1)剔除任一统计年间ST或ST*的企业;(2)剔除经营异常而导致数据异常波动的企业;(3)剔除在任一统计年间未披露研究所需关键数据的企业,如研发费用、员工人数等。以上述标准对初步样本进行逐一剔除,最终确定342家在沪深上市的新兴企业,共2394个符合研究需求的观测数据。本文数据均来自Wind和企业公开信息。

(三)实证模型构建

为验证三个研究假设,参考柳光强(2016)和温忠麟等(2004)的研究思路设计实证模型,具体模型设计过程如下:

第一步,借鉴LP方法将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模型设定为:

其中,逐个代表该企业当期的经营产出、劳动力雇佣量、现存的固定资本水平和中间要素投入水平,分别用主营业务收入、年度员工人数、固定资本净值、购入存货所支付的货款和劳动报酬费用进行衡量。β则表示各要素的产出弹性。

第二步,在测度了产业发展水平后,将资产流动性、财务杠杆、人力资本、企业规模、企业年限作为控制变量,比较两种财税政策对于新兴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细分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影响,即用模型3检验假设1和假设3。

第三步,在相同控制变量的基础上,考察两种政策通过何种方式来影响该产业发展,即用以下模型检验H2。

在模型3至7中,各核心变量所代表的含义见表1。X表示一系列的控制变量。则表示不受个体差异和时间变化影响的扰动项。

四、实证分析

基于LP指数法测算出产业发展水平即TFP值,并建立两种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水平的全样本实证模型,剖析两种财税政策在产业发展整体效应、作用机制、周期效应方面所展示出的差异性影响。

(一)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整体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

本文为分析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整体产业发展的差异性影响,建立两种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水平的全样本实证模型,然后以TFP为被解释变量,采取逐步回归的方法,将控制变量逐一引入模型,模型分析结果见表2。

对比表2三列回归结果发现,随着控制变量逐一引入模型中,该模型的确定系数逐渐增加,从0.456增加至0.479。同时,核心变量Taxpr对于TFP的解释力也有所提高,表明所选取的控制变量能够符合研究需要。深入分析回归结果:从显著性水平来看,两种政策都能对产业发展水平产生影响。从回归系数方向上分析,两种财税政策在引导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有所不同。其中,在保证其他变量都不发生变化的先决条件下,政府对新兴产业给予的财政补助提高1个单位,该产业发展水平会相应地提升0.06,说明政府实施的财政补贴在引导产业发展方面能够起到比较明显地推动效果。与之相比,Taxpr与TFP之间的回归系数显著但是是负值,表明税收优惠不仅不能促进产业发展,反而会起到相反的抑制作用。

表2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整体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存在差异的回归结果

分析两种政策对于整体产业发展水平的作用效果差异可以发现,财政补贴主要表现为政府为鼓励企业进行前沿核心技术研发而发放专项研发资金,同时由于事前补贴的性质,决定了该补贴在发放前已经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方式。企业基于利益最大化目标,为了稳定获得专项研发资金,势必会将越来越多的资源如研发人员、专项研发费用、研发所需物料投入到研发活动中。当越来越多资源在创新环节积聚时,会助推该企业创新能力从最初单纯依靠资源投入迈向质的飞跃。创新能力质的飞跃又能够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差异化价值点,树立自己的品牌护城河和壁垒。当越来越多参与技术创新的企业获得技术溢出收益后,会加大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力度,甚至吸引原本不参与技术创新的企业进行研发投资。这种投资和补贴的良性循环,最终会推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与之相对,税收优惠是政府在计税周期末期,通过返还预先缴纳税款的形式,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通常并未对返还税金的用途进行严格限制,因而企业对返还税金的使用灵活性远高于财政补贴。但是,由于政府和企业的目标存在差异,企业在获得返还税金后,虽然会将一部分经营利润投入到企业的规划发展中,用来缓解资金纾困,但是由于政府对于资金使用用途无法监控,企业将其用于利润分配的概率会远大于缓解资金纾困的概率。这种结果使得该政策对整体产业发展产生反向抑制效应。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判断,政府实施的两项财税政策都能够影响产业发展水平,并且两种政策的影响效果存在差异,从而验证了假设1。

(二)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为了更为全面地分析两种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效果,基于理论上,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分别通过引导产业研发投入和缓解融资约束两个渠道扶持产业发展。因而,将创新投入和融资约束代入模型4和5中,进一步对其进行中介检验,模型分析结果见表3和表4。

表3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创新投入和融资约束的影响效应

结合表2、表3和表4共同分析可知:第一,在分解因变量Sub对自变量TFP影响中发现,Sub确实通过Rd对TFP产生间接作用,并且该间接影响占整体影响的比重较大。具体分析,首先,在表2和3中,Sub与TFP、Rd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相关关系,满足中介效应检验的先决要求。其次,在表4中,Rd和TFP之间的影响系数在0.01的显著水平上仍为0.312。最后,以Sobel方法再一次对该结果进行验证,以防止这种依次回归方法出现纳伪错误,计算出Z值为9.68,p<0.01。以上检验过程表明,Sub与Rd呈正向关系,Rd与TFP呈正向关系,因而财政补贴会通过提高研发投入的方式影响产业发展,同时这种间接影响的比重占到整体比重的55.12%。第二,按照相同的研究方法分析可得,Taxpr确实通过Cf对TFP产生间接作用。但与Rd的中介影响程度有所不同,税收优惠通过融资约束渠道作用于产业发展的影响只占整体影响的12.41%,对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效果有限。综上所述,中介效应的检验结果说明,财政补贴主要是通过影响产业研发投入水平,进而影响产业发展。税收优惠则是通过影响产业融资水平,进而影响产业发展。两种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水平影响的作用机制有所不同,验证了假设H2。

表4 研发投入和融资约束中介效应的回归结果

(三)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不同生命周期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

两种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差异性影响不止体现在对整体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不同,还体现在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细分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有所差异。与整体产业研究的影响不同,对细分产业影响存在差异性的原因来自于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其发展特征各有不同,由于发展特征的差异性导致政府在实施扶持政策时产生差异化的影响效果。基于此,本文借鉴赵蒲(2005)在划分新兴产业生命周期时所采用的市场增长率识别法,将七大细分产业依据发展阶段划分。产业划分结果如下图所示。

依据市场增长率法划分的产业生命周期图

在完成发展阶段划分后,将同一发展阶段的产业作为一类样本,依照研究假设,带入实证模型3。模型分析结果见表5。

表5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不同生命周期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分析

基于表5分析可知:产业由于发展程度各有不同,其发展特征也会因阶段不同而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而显著的差异性特征,最终会导致两种财税政策对不同发展阶段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生差异化的作用效果。具体来看,从财政补贴来分析,财政补贴对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产业发展水平都起到了正向提升作用,但是财政补贴对于处在初创阶段的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作用比成长阶段更加明显。其原因是,对于刚刚创立或者发展时间不长的产业而言,资金瓶颈即融资约束是阻碍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此时,企业面临因前景不明所带来的资金面收紧的生存考验,大多数企业在满足生存需求后,无法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新技术的研发领域中。甚至在预留生存资金后,已经没有多余的资金能够保证项目的持续创新,但是研发知识存量又是促进产业发展顺利渡过初创期、成长期的关键。此时,财政补贴作为一种事前补贴,在企业资金纾困时,能够很好地起到“及时雨”的作用,促使企业将有限的资金有针对性地向研发领域进行倾斜,而研发投入水平提高在初创阶段对产业发展水平能够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财政补贴对于初创期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作用比成长阶段更加显著。

从税收优惠来分析,税收优惠对初创期产业发展水平具有明显提升作用,但对于成长阶段的产业发展起到相反的抑制作用。其原因是,在初创期,资金瓶颈即融资约束是阻碍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在第二个实证中分析到税收优惠可以纾困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当企业受到资金需求束缚越小时,产业发展水平越高。因而税收优惠能够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对产业发展起到了正向的促进影响。但是,税收优惠并不是总能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对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原因是税收优惠返还的数额是根据政府设定的一系列标准来计算的,比如研发产出水平。产业发展到成长期后,产业内部的企业研发水平已经到达了一定高度,且可动用的资金较多,更容易获得产出成果,进而获得更多的税费返还。随着税费返还数额的增多,企业可动用资金随之增多。而政府对税费返还的用途并未进行严格限制,企业会将这部分资金用于不利于产业发展方面。因此,税收优惠对初创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综上所述,这一实证结果揭示了两种财税政策对于不同生命周期产业发展的影响不尽相同,验证了H3成立。同时也表明,即使这些企业都属于新兴产业,也不能使用大水漫灌式的政策,应根据产业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实施政策。

五、结论及财税政策建议

本文选取342家在沪深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企业2013-2019年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LP指数法测算出产业发展水平即TFP值,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生的差异化影响,结论表明:财政补贴能够通过提高产业研发投入水平,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税收优惠从整体效应上对产业发展具有反向抑制作用,但是能够通过融资约束渠道对产业发展起到有限的提升效果;对不同生命周期产业而言,财政补贴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产业发展都能起到正向提升作用,而税收优惠只对初创期产业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3个关于政府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对于研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补贴力度。现阶段财政补贴的扶持效果基本能够达到政策目标。因此,在世界公共风险因素叠加的形势下,新兴产业下属的细分产业又均处在经营风险较高的起步时期。此时,政府加大财政补贴的扶持力度,既能够遏制企业家对于市场过度悲观的预期传导,又能够为新兴产业复苏提供宽松自由的政策环境。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基础上,还需要深化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制度,注重政策性专项补贴的绩效管理,将补贴重点聚焦于发明专利申请、研发成果落地、生产力改造等重大科技项目,以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在产业研发投入领域的正向杠杆作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第二,调整税收优惠的实施方式。从整体产业回归结果分析得知,由于政府和企业之间追求目标的差异性,以及返还税金使用的高度灵活性,现阶段税收优惠的实施并未达到事先的预期标准,政府需要建立机制对该政策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一方面,聚焦税收优惠作用点,扩大税收优惠通过产业融资渠道对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程度,进一步发挥其纾困产业融资约束的作用。尤其是在国际大环境较为恶劣的大背景下,为处在初创阶段的新兴产业输送资金支持,缓解其生存压力,保证产业在极端情况下仍然有血可流。另一方面,创新税收优惠实施方式,建立事后稽查机制,对企业套取和挪用补贴收入的行为进行事后追责,实现补贴专账化管理。

第三,建立以产业发展阶段为导向的差异化补贴模式。基于研究结论分析,每个细分产业会因发展阶段不同而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发展特征,而这种差异性发展特征会导致两种不同的财税政策对于产业发展水平提升起到差异化的作用效果。如果政府在制定扶持政策时只根据产业大类,而不区分每个细分产业所处发展阶段,会使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与预期激励目标存在一定的偏差,也错过了引导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最佳时期。因此,为提高政策的引导效果,应该突破传统扶持政策实施模式的定式化思维,建立起以产业发展阶段为导向的差异化补贴模式。具体而言,在初创期,政府需要实施“两注重”的财税组合拳,既保证企业能够生存,又能保证企业有专项资金持续投入到研发领域。需要注意的是,在现阶段需要将政策重心侧重于税收优惠的实施,以保证企业能够有足够的生存资本。而在成长期,需要减少针对产业成长阶段的税收优惠手段,将政策重心放在能够促进产业研发投入的财政补贴上,以保证产业在创新发展领域实现跃进性变革,顺利推动产业向成熟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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