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中的扶贫对象识别问题研究
——以联富村为例

2021-12-31桂文龙苏治国黄银云

青海农林科技 2021年1期

桂文龙,魏 宁,苏治国,黄银云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0 引言

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工作已成为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前提。本文在对兴化市下圩镇联富村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从精准识别方法、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扶贫政策制度和贫困人口道德素质方面进行分析,剖析制约我国精准扶贫识别工作成效的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 联富村精准扶贫识别机制的实践情况

1.1 联富村贫困的基本概况

联富村位于兴化市下圩镇,全村面积280hm2,其中承包地面积221.7hm2(种植面积27.73hm2、养殖面积194hm2)。现有人口613户,计2058人。村中现有劳力约为1300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约400人,外出务工约900人。在家庭经营者中,从事水产养殖270人,从事蛋鸡养殖30人,从事农田耕种约100人且多为年龄偏大(70周岁及以上占85%)或为照顾重病家属的亲人。村中主要以农耕和水产养殖为主,产业结构较为单一,村中青壮劳力多外出打工,留村的为年老、病弱、幼小和部分为照顾患病家属的中老年人。

据调查,2017年全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91户,其中未脱贫的一般贫困户家庭27户共计52人。其中,因病、因残而丧失全部劳动力或丧失部分劳动力的占69%,以致家中青壮劳力只能在家照顾亲人,从而无法外出获得经济来源,因此出现因病致贫状况。另村委会无村级生产性或经营性收入,每年的集体经营性收入主要是河沟发包租赁和农田灌溉用水上缴用。2017年底前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7.11×104元,其中承包河沟29.33hm2共计3.52×104元,村委会收取农户水费2.93×104元和银行利息0.66×104元。……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