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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的道德自然及对地方高校大学生学术写作的启发

2021-12-31戴红宇

兰州工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戴红宇

(三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0 引言

嵇康,字叔夜,谯国铚县(在今安徽北部)人。中国历史上虽然对魏晋玄学批评甚多,嵇康却由于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文学魅力而成为“魏晋风度”的典范。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在哲学上,嵇康推动魏晋玄学达到顶峰;在道德上,嵇康树立了“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人格典范。一个在教育印象中“不讲道德”的人,如何在近代以后成为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典型?一个在教育印象中“不拘小节”的人,如何在大学生群体中成为学术写作的教学资源?本文试以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道德自然思想的阐释为例进行探讨。

魏晋时期动荡不安,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表现出极大的离心力,“司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来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但“过分重视名教,其弊为空洞,为虚伪[1]”。基于对“名教”合法性的反思,当时的士人展开了对“名教”与“自然”之辨的探讨。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强调超越名教的束缚,主张从自然的角度思考人之为人的存在形式,探索人的自我价值。嵇康的文章中有许多是用来阐述其思想,还有许多是与他人进行辩难的:如《难自然好学论》《答难养生论》《明胆论》等等,这些文章在框架和形式上都与议论文有许多的相似之处,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思辨性。嵇康的思想本乎老庄,但相较于庄子时的“道术将为天下裂”,则其思想上有着对儒家伦理道德更为深刻的批判与反思;而诚如周一良先生所论“嵇康虽然非汤武而薄周孔,并不排斥他是儒家[2]”,联系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毋宁说是另一种形式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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