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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的现状探究

2021-12-30苏哲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机制创新资助育人高职院校

摘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为中心,在高职院校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之一就是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而中断学业,因此资助育人工作是长期重要的工作。当前,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仍然存在诸如“扶贫”与“扶志”没有协调推进等相关问题,因此需要高职院校在贫困生认定标准、思政教育、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创新,完善现有机制,更好实现育人的长期目标。

关键词:高职院校 资助育人 机制创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国家对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大,其中对高职院校的建设、技术人才的培养也越发重视。高职院校中存在部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国家和院校为保障这部分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出台了一系列帮扶资助政策,比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补贴等,这些措施在现实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追根溯源,这些帮扶资助政策的根本目的不仅是为了帮助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重要的目的和价值是让学生放下经济上的包袱,让他们通过经济负担的减轻,可以全身心投入知识的学习、精神的培养、人格的塑造,使其从知识技能储备和精神人格两方面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综观目前的资助机制,不难发现其中存在重物质资助轻思想培育等问题,因此笔者拟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如何创新的角度切入,阐述几点见解。

一、当前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高職院校对资助对象的认定机制不全面

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开展资助育人的工作实际中,往往仅要求学生开具贫困证明即可,认定的标准较为单一,不能够准确评价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情况,甚至会给个别学生弄虚作假留下漏洞。客观来看,贫困证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资助对象家庭缺乏经济能力的具体参考,但如果将其作为认定贫困家庭的唯一依据,既不科学,也不全面。假使院校方仅依据贫困证明便将某位学生列进资助对象库,并对其进行资助,最终却发现该学生日常高消费或者被揭露其家庭条件实则优渥,不仅是对有限政策资源、资金资源的滥用,也会对院校的形象、资助工作的严肃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更可能导致存在真正的贫困生不能得到足够的资助帮扶。

(二)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思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院校在对资助对象重物质资助,轻人格培养,往往体现在仅仅关心资助对象日常生活困难是否解决,而对精神上是否自信,心理上是否健康,人格上是否健全缺乏关注,简而言之,这是对资助对象思政工作的匮乏,对学生心理成长的忽视。这样的做法可能导致两类问题:一类问题是打击资助对象的自尊心。这类例子曾见诸于报端,如一名希望小学的学生受到资助后要求匿名,不感谢资助方。究其根源是因为家庭贫困本身已经让学生缺乏足够的自信心,校方如果还“大张旗鼓”频繁地要求学生“上台”“亮相”“表示感谢”,不啻于将资助对象的窘境“公开曝光”,这显然会加剧资助对象的自卑——因为受人恩惠便要永远表现出感恩戴德的样子,实在令人难堪。另一类问题是损害资助对象的进取心。因为一纸贫困证明获得的资助,实在“来的太容易”,如果不进行全面评价认定,如果不对其及时进行思政教育,极个别资助对象可能会形成这样的思维逻辑:因为我贫困,所以得到资助。当这样的资助变得习以为常之后,逻辑会演变为:我因为贫困而得到资助是应该的,如果国家、学校不资助是不对的。如果这样极端的学生在现实中存在,那么难免他会慢慢丧失进取心,会“躺在贫困上等帮助”。

(三)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的跟进关注不密切

实际工作中,高校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后,对其受资助后的表现往往跟进关注不够,存在着“一给了之”的情况。从目的来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校方的勤工助学、临时补贴等政策,都是保障资助对象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为的是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如果一名学生受到资助后,成绩下滑、表现平平,甚至违反校纪校规,这样的资助是否有必要继续?因此,对受资助学生的表现情况必然应该及时跟踪,应当根据其表现情况加大、保持、减小资助力度,从而给予资助对象一定的压力,鞭策其出色地完成学业。

二、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创新的重要价值

(一)完善资助对象认定机制的需要

如前所述,当前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较为单一,存在认定偏差的风险,通过机制创新,完善认定标准,构建认定体系,有利于提升认定的科学性、准确率,有利于把有限的资助政策资金投入到有真实需要的学生上,进而有利于提升资助政策的有效性、公平性。

(二)加强学生思政教育的需要

包括高职院校在内,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育人既包括物质育人,也包括思想育人。对现有资助育人机制进行完善,引入针对性的思政教育,帮助部分资助对象克服自卑心理或者矫正依赖心理,对资助对象的成长发展均有明显益处。

(三)更好实现高职院校育人目标的需要

资助育人工作是高职院校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且不是独立割裂的一部分,而是跟其他工作密切关联。从我们国家的政策导向来看,是不让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方面的困难而中断学业,这是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导向在教育领域的直观体现。面对新时代的教育工作,从当前资助育人机制存在的不足出发,开展机制创新,显然有利于补齐资助对象因经济困难导致中断学业的短板,也显然有利于高职院校教育工作的全面、充分、平衡发展,实现育人、树人的长期目标。

三、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创新措施的建议措施

(一)完善对于资助对象的认定机制体系

资助对象的认定是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展开过程中极其关键的一个环节,应对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和完善,对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稳步推进精准资助的政策执行,促进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完善和落实,助推高职教育长远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增加了解资助对象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家人的健康情况、生源地的普遍经济发展情况,还需要综合考虑学生在校的生活状况以及学生的消费水平等,以实现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认定。另外,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动态化的方式来对资助水平进行管理,最终的目标是要保障对于资助对象的认定机制更加科学,公正以及合理,防止模式僵化问题的产生[1]。

(二)提升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思政教育的效果

将经济资助的工作模式与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全面融合。一是建立诚信体系,在资助前、实施中、资助后做好诚信教育宣传,讲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让申请人知晓资助并非是“唐僧肉”。二是加强自强教育,宣传资助是国家、社会、学校对学生的关怀,教育学生常怀感恩之心,磨砺奋进斗志,回报国家社会。三是加强政治教育,利用党支部、团委、学生会搭建的平台和载体,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宣传国家全面脱贫的伟大胜利,点亮贫困生对人生的希望和憧憬,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鼓励学生努力完成学业,不断发展自我。四是加强人文关怀,组织校园文体活動、技能竞赛、读书会等各类活动,对有专业特长、有参加意愿的学生,加大推荐力度,名额上适当倾斜,使资助对象感受到学校这个大家庭带给他们的温暖,促进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生活学习惯,让学生能够更加乐观的去面对生活困难,使大学生的能力得到相对应的锻炼,塑造形成正确的三观[2]。

(三)构建资助育人效果评估体系

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并不意味着资助工作的结束,资助效果和育人成效的跟踪反馈,能对资助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目前,学生拿到助学金后是如何使用的,资助额度是否能解决实际困难,是否有高档消费的情况,这些资助效果均无反馈[3]。高职院校应当构建资助育人效果评估体系,具体来说,应当在每人建档的基础上,设置助学金用途、日常消费区间评价、学习情况、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遵纪守规表现等至少5类评价项目,并且可以在各类评价项目下设置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且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一票否决”指标。评价方式上,应当包括本人填报、班主任评价、辅导员评价、其他学生评价以及向生源所在地调查了解等。评价频次上,应根据不同指标分别设定定期评价的频次。评价结果运用上,应根据评价结果分别作出增加、减少、暂停、终止资助等建议,切实把资助资金政策用对、用好、用足。

结语:

总而言之,在高职院校所开展的资助育人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本文对此进行了相对应的分析,并结合问题提出了一些创新完善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的建议,以期对高职院校相关工作有所参考,促进资助对象的成长及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雪琴,施光欣.“三全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创新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1906:83-87.

[2]陈晓.“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路径探索[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2205:28-30.

[3]周芳,黄凯,付彪.新时代下高校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95-3089(2019)02-0004-02

作者简介:苏哲(1987-)女,汉,浙江金华人,2008年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大学本科,硕士学位。职称:讲师(思政)。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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