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村庄发展要素灰色关联优势局研究
2021-12-30刘学武李世有
凯里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刘学武,李世有
(1.宁夏大学,宁夏银川 750021;2.海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宁夏中卫 755299)
1 引言
合并村庄是一种新型的村镇集聚形态,它从传统农业社会脱离出来,空间结构与组织形式已具有城市社区的基本特征,居民却保持着农民身份,因而兼具了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特性[1].经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都经历过村庄合并,我国2008 年首先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江苏和山东的一些地方试行村庄合并[2],2013年在西部欠发达地区试行该政策,并在宁夏永宁县试点建设15个合并村庄,集中安置5镇1乡679个村民小组1322个自然庄点的42748户136 250人.村庄合并一方面腾挪出大量村舍用地,释放众多体力劳动者,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了活力[3];另一方面又为城乡一体化[4]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支撑点,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融合与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补充形式.
项继权认为村庄合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5],党国英认为新建集中居住小区规划上应该遵循城市标准[6],郑文哲则强调合并村庄建设正处于初始阶段,目前主要靠政府推动,发展水平较低[7].课题组在宁夏合并村庄试验区的调研表明,永宁县合并村庄发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支撑体系发展水平较低,新村农民生计方式发生巨大转变、生活成本陡增、稳定态差序格局[8]被打破,而农民劳动素养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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