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李秀兰》看解放区婚姻变革与妇女解放的多面性

2021-12-29陈俏湄

龙岩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陈俏湄

(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广州 510520)

现代时期解放区的婚姻变革与妇女解放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其中反映的革命秩序与性别秩序、国家意志与女性主体间的联系与冲突及其对文艺宣传的种种影响,都已经被反复讨论过①。本文试图通过洪林1946年发表于《大众日报》的短篇小说《李秀兰》,考察具体历史情境下革命话语在讲述与评价包办婚姻、妇女解放时的复杂态度。

小说主人公李秀兰是一个寡妇的女儿,因为活泼漂亮受人瞩目,“凡是本庄的年轻人,没有不爱上李寡妇家里耍的。”“只要是秀兰常到的地方,也就是青年们常到的地方。”[1]1933这种似曾相识的笔法让人想到《小二黑结婚》中的小芹,“青年小伙子们,有事没事,总想跟小芹说句话。小芹去洗衣服,马上青年们也都去洗;小芹上山采野菜,马上青年们也都去采。”而且秀兰虽“爱玩笑爱热闹”,也跟小芹一样“却是个正经孩子”。从表面看来,两个人物作为乡间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一代,同样具有区别于长辈的积极活力与自由做派。小芹反抗三仙姑定下的亲事,李秀兰也对母亲做主让自己出嫁“老大不痛快”,只是她的反抗是从无奈过门后才开始的。从回娘家到学习政府的婚姻条例,李秀兰和小芹一样,试图借助倡导自由的新政策反抗不如意的婚事。然而恰恰是自其“反抗”开始,似乎是另一个小芹的李秀兰,面临与小芹截然不同的生活轨迹与叙事情境,虽然貌似有类同的(不满)情绪与(反抗)行为,其形象设定与来自舆论环境、叙事者的评价及其背后的创作意图,都呈现出另一种趋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