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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督导成效的制约因素分析及提升策略

2021-12-29王芳亮

关键词:督导员督导学术

王芳亮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监督处,江苏连云港 222006)

教学督导工作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起着重要的推动与促进作用。随着教学督导工作在高校的普遍展开,其工作成效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何谓成效?成效通常指一种行为或行动最终所获得的切合预期的良好效果和功效。教学督导制度在我国高校实施的时间短,体系建构不够完善,普遍存在实施效果差、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的问题。教学督导成效的提高受哪些因素的制约,如何才能提高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研究并回答这些问题将有利于推动教学督导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一、高校教学督导成效的制约因素分析

制约高校教学督导成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和督导工作实践来看,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的导向、教学督导的权力性质、教学督导的职能定位和投入是主要因素。

(一)重科研轻教学的评价与考核制度导向,弱化了教学督导功能

早在19 世纪,德国学者威廉·洪堡就提出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主张将教学与科研形成一种连续发展的统一体。当下,高校至少在理论认识上普遍认同教学与科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共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然而在现实中,教师对教学和科研很难同时兼顾,往往向科研倾斜。高校教师的教育者身份被逐渐淡化,而研究者身份被逐渐强化。这种偏向的形成除了与教师的能力、兴趣有关,还与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的引导密切相关。有学者指出,当今高校教学质量每况愈下的事实源于教师职称晋升只与科研成果挂钩的评价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强化了教学“利他”、科研“利己”的观念,而且使科研成为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决定性因素,甚至被视为唯一标准[1]。

“重科研轻教学”的评价与考核制度引领了教师的投入方向、力度和课程价值取向,大多数教师在这一制度逻辑下的理性选择是应付教学,将更多的精力投入评价指标更为客观、成果能够反映劳动价值的科研上去[2]。大学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和教师的原初职责日渐式微,其结果必然是教学质量的滑坡。而以矫正和引导教学,推动教师教学专业发展,进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宗旨的教学督导工作,也随之被忽视或漠视。在部分高校中,督导机构独立性不够,督导地位被边缘化,督导部门提出的教学评价意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措施得不到应有重视。此外,教学督导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具有长周期的特点,无法在短期内获得突出的工作成效,因而督导工作难以受到学校高层管理者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督导即使秉持改进教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宗旨,也难以获得来自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积极回应,影响了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教学督导权力先天弱势,影响督导作用的发挥

在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系统中,教务处属于执行系统,其行政管理权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和单向性等特点;教学督导机构属于监督系统,是由专家组成的指导性、咨询性组织,具有专业性、商讨性和交流性等特点。教学督导机构行使的是教学方面的学术监督权,督导员对督导对象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发号施令权和直接处置权[3]。这种权力定位决定了教学督导权天生的弱势——一种软实力的表现形式。没有实质性的硬权力,自然容易造成教学督导无位且无威的现状。现实中经常出现督导检查结果和反馈意见被搁置一边、评价教学质量的话语权被屏蔽的现象,弱化了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术价值的理性彰显。

在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看来,高校学术权力是指“专业的和学者的专门知识所授予这些人以某种方式支配他人的权力”[4]121。换言之,高校学术权力是教授(专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背景、专业能力和学术资历,管理和影响学术事务的力量,是学术组织对教学、科研和管理中学术性事务拥有的发言权和支配权。与直接授予的行政权力相比,这种权力依托于教授(专家)的专业权威和学术水平所产生的令他人信服、认可和追随的影响力。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和体制结构的诸多影响,高校行政权力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学术权力一度处于边缘化甚至是失语状态。

(三)教学督导职能定位宽泛模糊,制约了督导专业化进程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借鉴基础教育督导制度,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内部教学督导制度,将监控机制引入教学管理,成为高校内部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基础教育的督导机构是由教育行政机构牵头建立的外部督导组织,其职责是“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督导内容宽泛,包括“督教、督学、督管”,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高校通过经验借鉴建构的教学督导制度,其预设任务是监控教育教学并保证其质量,并且照搬了基础教育督导的职责,主流模式是“督教、督学、督管”的“三督式”督导。高校教学督导职能泛化、内容宽泛,具有全员化、全程化、全面化的“三全化”特征[5],上要管政策,下要管对策;既管教师和学生,又要管领导;既要督导教学工作全过程,涉及各个教学环节和影响教学质量的方方面面(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课程建设),又要对全校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等进行检查,以便为学校高层管理者和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与咨询。教学督导机构的工作内容几乎覆盖了学校教书、育人和管理工作的全部,职能严重超宽超限,反而造成工作困难重重[6],其结果只能是顾此失彼或浮于表面,偏重督教而忽视督学和督管,偏重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而忽视对教师前期的教学投入、实践训练、教学效果检验与反馈等教学环节的督管。此外,受办学成本、督导资源所限,高校督导工作往往停留在日常规范检查层面,以“找问题查漏洞”为主要形式,属于“浅表化”督导。这种督导所起的作用仅限于监督、巡视和检查,不利于督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发展。

(四)制度建设与投入不足,制约了教学督导成效的提高

制度建设与投入是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得以持续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督导工作成效的基本保障,然而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存在制度建设不到位、人力与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

1.制度建设不到位

高校教学督导制度是新生事物,既没有成熟的理论为指导,也缺乏法规依据以及督导内容、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高校督导制度尚处于自发、自律、各行其是的阶段[7]5,普遍存在督导工作不规范、督导角色错位、注重形式、疏忽效果等问题[8]。督导过程中还存在督导员工作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现象。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教学督导制度规范化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约束与保障机制。另外,现有制度实施中,督导结果落实不到位也弱化了教学督导的成效。督导员反馈的关于教学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大多得不到落实,再加上学校很少将督导评教结果与教师的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挂钩,导致督导评价结果对于教师缺乏足够的制约力。

2.人力投入不足

首先,督导员数量不足,难以实现教学督导的全覆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工作涉及教学活动全过程,不仅仅限于课堂教学。教学督导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实施难度大,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督导员。陈富等人分析了所在学校任课教师数量与督导资源的流向和分布情况,发现教学督导尚未完全覆盖到全部任课教师,单是督导员的数量就反映出学校教学督导资源的匮乏[9],而督导员往往是“临时户口”[10]。督导员配置数量不足导致了督导工作只停留于表层。在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下,高校选聘督导员还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许多高校对教学督导人员聘任没有制定严格的遴选标准,教学督导机构人员成分比较复杂。有的高校督导员全部是离退休教授(专家),属于专职队伍;有的高校督导员队伍由已退休教授(专家)、在职行政管理干部和学院教学院长组成,既有专职督导也有兼职督导;有的高校督导员队伍由在职的管理干部和教授(专家)组成,属于纯兼职队伍。教学督导队伍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都存在一个共同问题,即督导人员的专业性不强,难以对教师进行有效指导、提供建设性意见、促进其专业发展[11]。

其次,培训投入不足,导致督导资源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教学督导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督导员必须与时俱进。然而,高校对教学督导员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教学督导培训工作基本处于真空状态[12],成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短板。从教学督导履职尽责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高校不重视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培训以促使他们不断提高督导业务水平,大部分教学督导员未能及时更新教学理念、思维模式、督导方式,无法适应现代教学媒介多样化及教学内容的更新,从根本上制约了督导质量和督导成效的提升。

3.科研投入不足

我国高校教学督导制度发展历史短,运行机制尚处于摸索阶段,没有形成督导理论体系,甚至某种程度上还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近些年来,致力于探索高校内部教学督导体系建构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但总体上来看研究成果并不丰富,且大多停留在经验层面,这说明教学督导理论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有成果未能以现代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研究教学督导制度建构问题,存在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宏观研究多、微观研究少,单一视角研究多、多视角研究少等问题[13],无法为督导工作实践提供有效指导和有力支撑。

二、提高高校教学督导成效的基本策略

(一)回归大学教学中心地位,强化教学督导评价功效

大学教育“提高社会理智的格调,培养大众的心智,净化民族的情趣”[14]3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具体的人才培养活动,更离不开教学活动。教书育人不是大学教师唯一的工作职责,却是教师的核心职责。高校应该调节教师评价和考核杠杆,纠正当前轻教学重科研的偏向,重新唤起大学教师的使命意识,强化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发挥督导教学评价激励和导向功效。首先,学校要针对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差异,对教师实施分类管理和考核。学校要增加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的吸引力,引导科研能力强的教师积极从事教学工作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人才培养;要改革分配制度,增加教学项目经费投入,让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使教师能安心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中实现自我发展。其次,学校要设法增加教学工作的学术内涵。博耶的“教学学术”理念有利于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教学观念和科研内涵,能够引发高校对教学学术性的研究与追寻,有助于将大学教学上升到学术层面。学校要建立科学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围绕知识、实践和成果三个要素建构教学工作与教学成果相结合的多维评价体系[15],对教学工作、教学指导与建设、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交流与研讨、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学校要借助对教学隐性学术价值的认同和评价,提升教学的地位。最后,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学术管理作用,加强督导评教结果的利用力度。督导评价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角色代表学校教学质量监督部门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能超然于教学院系内部的多种利益牵扯,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督导员只有凭借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素养审视教学活动,才能对教师的教态、板书设计、内容整合、组织调控、任务达成、学生互动、学习效果等进行价值判断,并提供有效的改进建议。学校如果能将督导评教结果与教师的教学考核、职称评审等挂钩,就可以发挥督导制度的引导作用,有效调动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

(二)树立教学督导学术管理权威,发挥教授治学作用

教学督导是学术权力在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程序中的体现,其本质是一种学术性的工作。要发挥好这种学术力量在督导实践中的作用,高校首先要保证督导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和学术权力运行的独立性,使督导工作“有位有为”。当下很多高校的教学督导机构缺乏独立性:有的挂靠在教务部门,督导功能容易受到限制,难以有效监督教学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有的是独立设置的行政处室,但与教务部门是平行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无法对教学管理问题进行监管。因此,高校有必要建立全新的督导组织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与咨询模式,以便独立行使教学质量监督的职能。高校可以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并列,下设督导办公室承担相应的权责,统管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直接对校长负责,这样可以提升督导机构的地位,增强其独立性、权威性。学校要明确教学督导的权力边界,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和职责内容,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16];要规定督导工作原则、运行程序与监督机制等,明确督导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等学术性事务方面的咨询权、审议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保障督导权力的权威性及组织表达的落实;要强化督导反馈结果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影响力,实现教学质量管理中“监督”“反馈”与“矫正”的有效融合;要建立督导学术权力运行的规范程序,通过权力规范将学术权力运行纳入程序化、合法化轨道,保证权力运行结果的公正性,防止学术权力的滥用和越位。

(三)准确定位教学督导职能,推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涉及多个子系统,主要由教学决策系统、教学评价标准系统、监督检查系统、评估反馈系统、条件保障系统等部分组成,涉及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质量监督处、人事处、后勤处等多个职能部门。高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要防止将各方面工作集中于督导一身,避免随意扩大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以确保教学督导取得实效。高校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的自律自治、自我完善行为,与基础教育督导相比,更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和指向性,更注重发挥在专业水平和教学学术方面的引导作用和咨询价值。在某种意义上,教学督导是高校组织同行资深专家推动教学工作改进与提高的“教学视导”。西方学者将教学视导定义为“学校制度内向教师提供的一种教学上的服务,以协助和帮助教师改进课程、教学与学习情境”[17]20,“在教育组织内所设计的以改进教学的一种行为体系,是对教学人员、教学目标、课程改进、教学行为、教学结果等方面的审查与评价”[17]35。西方学者使用“教学视导”而非“教育督导”这一概念,从本质上反映了一种督导价值取向,即从外部管控转向内部教学改进,强化教学督导的指导、辅导、评价、协助和技术性服务的职能,弱化行政督导的检查、监察和惩罚职能,具有去“行政化”的教学管理倾向。根据这一督导价值取向,高校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应该指向单一的教学领域,对教学活动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18]。美国的教学督导重在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困难,采取专家会诊、区分性督导、临床视导、辅导援助等方式推动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这对我们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督导机制有借鉴价值。高校教学督导职能定位的窄化、明确化,可以促进督导专业化发展,真正实现以督导促进教学改革、以督导引导教师发展的目的。

(四)加大建设与投入力度,保障教学督导成效的实现

1.建立健全督导工作制度

完善的督导工作制度有利于明确督导人员的工作任务与职责、权利与义务、评价标准与程序、聘用与培训、考核与奖惩、薪酬与待遇,既能使督导人员开展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督导工作机制的规范高效运行,又可以激发教学督导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事业心,使他们具有责任感、成就感,以及获得同行尊重的荣誉感[19]。高校要加强督导评教的制度设计,建立督导工作制度与教师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关联性,保证督导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利用。

2.注重督导人力资源开发与提升

教学督导是“专业性、技术性的服务,主要目的是研究教学和改进教学的条件”[20],更是一种具有学术权威性的教学管理活动。如果缺乏专业学术背景、教学评价能力、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等“资本”作为支撑,督导员就很难对教学的质量、创新点、有效教学行为、教学效果达成度等方面做出准确评判,更难以有效引导教师教学工作的发展。此外,督导工作的性质要求督导员要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把教学督导当成一项事业来做。因此,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员的选拔聘用工作,建立督导资格准入制度,实现督导员聘任由“资历标准”向“专业化标准”的转变,并建立激励机制以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投身教学督导工作。高校还要建立督导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要求督导员要紧跟时代步伐,熟悉现代教育理论和当代教育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及时学习新教育技术。研究显示,教学督导专业化工作水平和文化建设的成效,对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影响显著[21]。为此,高校应该有序开展教学督导培训工作,为督导人员的深入学习、反思体验提供机会与空间。

3.强化督导理论研究

教学督导实践需要理论引领,高校要鼓励督导人员加强理论研究,以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指导教学督导工作。首先,督导人员要注重督导实践研究的多视角融合,汲取教育学、管理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成熟理论成果,用来指导、研究教学督导实践。其次,督导人员要注重借鉴国外优秀的督导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用来探索建构切合我国国情的督导理论体系和督导实践模式。最后,督导人员要针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研究,立足于督导工作实践进行总结与提炼,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研究成果,推动督导实践不断优化、发展和创新。

总之,教学督导作为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管理的新的工作领域,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的发展与创新过程。督导人员和研究者需要在督导实践中不断优化、改革,方能逐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成效,实现通过督导改进教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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