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精准扶贫”理念
2021-12-29贾宁
南方论刊 2021年6期
贾宁
(延安大学 陕西延安 716000)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第一次提出了“精准扶贫”这一理念,经过这几年不断的发展和丰富,“精准扶贫”已经成为我国在国家治理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一、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理念的具体内涵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1]。“精准扶贫”这一举措正是基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理念重点在于扶贫,方法要求精准,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特殊性进行具体分析,要有针对性并且能够运用准确的方法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使得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且不能将扶贫工作流于表面,要解决导致贫困的根本问题,从而实现全面的可持续脱贫。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2]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做到精准识别贫困户,根据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来帮助其发展产业,切切实实地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谁来扶、怎么扶和扶持谁,坚持以此为问题导向,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理念贯彻进具体实践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