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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地之中”到“天地之性”
——圍繞“民受天地之中以生”的學術爭辯

2021-12-28向世陵

南国学术 2021年2期

向世陵

[關鍵詞]天地之中 中和 生生 性 氣

在日常用語中,“天地之中”通常是一個地理概念,意味着天下之中央。但從哲學上說,自春秋時期劉康公提出“民受天地之中以生”的話題,並與《中庸》等文獻發生關聯後,“中”就既是一個獨立的概念,又往往複合爲“中和”“中和之氣”等,由此牽連出多方面的理論思考。不論在漢唐經學還是宋明理學,“民受天地之中以生”的話題常常被提及,並在“中”論、生生論、性(理)氣論等論辯中獲得它更爲充分的意義。朱熹分隔理氣、性氣關係去解說“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但在明儒湛若水(1466—1560,號甘泉)這裏受到批評。他與門生大量的學術交談和論辯,不少是圍繞“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而起,並針對性地從理氣“上下一體”出發闡釋自己的生生之說。恰當理解“天地之中”的話題,並且把握思想家們對此意蘊的解釋和發揮,有助於全面認識綿延數千年的中國哲學的“中”論、性論思辨及其理論旨趣。

一 以“中和之氣”釋“天地之中”

據《左傳》魯成公十三年(前573)記載,魯成公與諸侯朝拜周簡王,於是就跟從劉康公、成肅公會合晉侯攻打秦國。由於成肅公在社神廟接受祭肉的時候不恭敬,周定王、周簡王的公卿劉康公說了下面一段話:

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西晉杜預註:“養威儀以致福”),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

唐人孔穎達的“正義”對此解釋道:

“天地之中”,謂中和之氣也。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氣以得生育,所謂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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