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成本: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创新的关键
——以丽水莲都区政协“随手拍快捷报”为例
2021-12-28兰峻
丽水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兰 峻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坪山分校,广东深圳518118)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开展民主监督,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应有之义;而优化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是政协民主监督实践的内在要求,更是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创新的关键与重点。
一、政协民主监督的成本构成及优化路径透视
“近年来,在社会实践以及理论研究的每一个领域中,都可以看到人们对创新这个词语的热衷。”[1]伴随创新在政治话语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分量,基层政协也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创新景象”。如2018 年浙江省政协就收到了4 个参加单位、3 个专门委员会、2 个界别活动组与11 个设区市政协、61 个县(市、区)政协提交的96 个创新案例[2]。在充分肯定这些创新价值同时,也不能忽视基层政协创新存在的“程序叠加”“改换名目”“化简为繁”等不良倾向,以及由此导致的创新的“名义化”“形象化”。而这些所谓的创新均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政协的民主监督成本,使监督投入与监督效果日趋失衡,由此引起政协委员和社会民众对“创新”的质疑。
所谓监督成本,是委托人为监督代理人所花费的非生产性的额外成本。主要包括监督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资源[3]。具体到政协民主监督成本,是指一定时期内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为开展监督活动、民主监督对象为配合监督、民主监督的其他关联机构为确保监督顺利进行而支付的有形和无形代价,亦即特定时间(如一个任期或某年度)内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全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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