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财税制度演变及当代启示
2021-12-28马鑫旺
兰台世界 2021年7期
关键词:制度
马鑫旺 高 红 高 鹤
马克思指出,制度是特定时期生产关系的社会结构性框架和特定生产力水平下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规则。财税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1],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以及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在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语境下,构建财税制度现代化也是新时代财税工作的应有之意。隋唐两代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强盛时期,回溯其财税制度内容及发展演变,亦能发现对当代有益的启示建议。
一、隋唐时期的财税制度及其演变概况
隋唐两代历经三百余年,期间经济、政治、社会等宏观条件均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隋唐时期的财税制度也随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其与时代背景相迎合。
1.隋与唐朝前期的财税制度。隋至唐朝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征税主要以户为依据、以农业丁口为课税主体,依照小农经济的特点收取相应农业生产实物以及征发一定量的徭役为税赋。在财税制度的组织框架上,隋唐王朝在中央和地方均设置了相关配套的财税收支管理和监察机构。
(1)隋朝的财税制度。①税收依据。隋朝立国之后,隋文帝废止了北周时期的“入市之税”,取消盐酒官营专卖,税收主要以租调、徭役和义仓之税为主,基本不再收取工商杂税[3],取而代之的是隋朝的租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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