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幼亲情观与先秦丧葬习俗刍议
2021-12-28陈以凤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陈 以 凤
(孔子研究院, 山东 曲阜 273100)
丧葬是举行丧事,让死者有归宿、生者有悼念等相关事宜的仪式,表达了人类特有的情感。丧葬是随着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并不断演进的,其发展变化都与社会的组织结构、生产力发展水平、意识形态、伦理思想等息息相关。先秦时期,丧葬已向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在墓地规模大小、随葬品的多寡优劣、棺椁的有无以及殡葬仪式的繁简等方面,以此展示了墓主生前的身份等级、政治地位及财富的占有等状况。事实上,先秦时期的丧葬习俗不仅展现着社会的等级制度,还充分反映了社会敬老爱幼的伦理思想。以往学界多探讨丧葬与其相同时期社会环境、物质变化的关系,对于其与精神情感的关系鲜有关注。笔者论析先秦时期敬老爱幼亲情观对丧葬活动的影响,探讨丧葬习俗的深层次文化内涵,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血缘亲情与丧葬活动的产生
丧葬并不是自人类诞生就随之出现,早期原始人类并没有安葬死者的习俗,而是随意弃尸于野外。“从无意识的处理、埋葬到有意识的安葬死者,期间大约经历了十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年的过程”[1]9。从考古发掘所见,目前世界范围内发现最早的、有意识的丧葬活动,见于欧洲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尼安德特人遗址。
在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了丧葬活动。20世纪30年代,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北京发现了山顶洞人遗址,上室为居住区,下室为埋葬死者的墓地[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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