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赋 “ 铺写叙物 ” 的文学思理与文化精神
2021-12-28支媛
支媛
(1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2六盘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贵州 六盘水 553001)
对自然万物的强烈观照是中国古代文学的显著特征,从文学创作的过程来观测, “ 文 ” 如何选择和表现作为审美对象之 “ 物 ” ,主要循思于文体体制风格和创作主体才思两个层面,前者体现文体的定性规范与表现风格的关系,后者显示创作者个性创造与创作整体风貌的连接。一方面,不同的文体类型必然 “ 有一些规定风格的力量 ”①,作家在创作时首先要受到不同文体选择的规定性支配。《文章辨体序说·凡例》谓 “ 文辞以体制为先 ”[1],所谓诗有诗之法式,赋有赋之规程,不可混淆,换言之,文体的体制风格牵引着创作者对外物的表现方式。从体性意义分别各体,并以文体规范对 “ 物 ” 的取舍运造,文章体式风格也因客观事物千姿百态、创作个性的差异以及不同表现的需要而随常变迁,如陆机《文赋》言 “ 体有万殊,物无一量 ” , “ 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 ”[2]。另一方面,在创作活动中,创作主体如何进行艺术构思和语言修炼从而达到以文载物、物以适文,需要天资,亦需要学养积备。
就赋一体而言,汉大赋最为代表,其文本赋作在体制上别开一体,刘勰《文心雕龙·诠赋》云: “ 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 ”[3]270指明赋体与其他文体的差异,纪昀评述以为 “ 铺采摛文,尽赋之体;体物写志,尽赋之旨 ”[4]。赋之为体, “ 敷陈 ” 的本质要义最为显要,挚虞《文章流别论》言 “ 赋者 ” 以 “ 敷陈之称 ”[5]《全晋文》卷七十七,1905明其体,特别是汉大赋寡于情志,主物摛写,明示通过对 “ 物 ” 的铺写集叙之法来彰显赋体本色,赋体以 “ 铺写叙物 ” 为表征,体现为博观包容的审美视域及繁辞巧构的技艺蓄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