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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遣宋使节借官现象

2021-12-28姚远

兰台世界 2021年12期

姚 远

北宋政和八年(1118),北宋派遣马政等渡海赴金,商议攻辽复燕事宜,正式揭开了宋金交聘活动的序幕,直至南宋绍定六年(1233)“金遣阿虎带使宋借粮”宋人不许,并于次年联蒙灭金为止,双方交往达116年。这期间无论和战,双方交聘活动均未中断。双方使节频繁往来,为达成政治诉求、经济往来、文化互通等多重目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治文化尚不发达的女真族建立的金朝欲通过交聘达到相应诉求,使节的选用则必须慎重。与此同时,国家的体面与国威又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使节的官阶与其原有官阶之间存在偏差即在所难免,这就导致金遣宋使节中普遍存在借官现象。早在开宝初宋辽交聘过程中就有宋人出使借官现象[1]。此后,借官出使形成惯例,并在金宋交聘过程中得到沿袭。关于金代借官现象,前贤已有研究[2]。但涉及一些具体问题,如金遣宋使节借官特点、原因等方面尚有补正的余地。本文遂以金宋交聘为线索,对其中的金使借官现象进行探究。

一、金使借官现象的出现及特点

借官亦称假官,即使节出使他国期间假借非本职的其他官职,在完成使命后恢复原职。宋辽交聘过程中即存在借官制度。宋朝曾针对使节出使辽国制定了完备的借官制度,在与金朝交聘过程中借官现象得到沿袭并为金朝所借鉴[3]。

此前有学者曾将宋辽使节列出12种,分别为正旦使、生辰使、告哀使、遗留使、告登位使、祭奠使、吊慰使、贺登位使、贺册礼使(即贺邻邦皇太后受册者)、回谢使、泛使(亦称国信使)、答谢国信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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