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颈与途径:高校电子档案从双套制到单套制管理的嬗变
2021-12-28刘帅伟
兰台世界 2021年12期
刘帅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1]档案最高法肯定了电子档案的凭证效力,奠定了电子档案由双套制(归档的电子档案必须有对应的纸质档案作为备份)向单套制(仅以电子形式归档和管理电子档案)管理嬗变的法制基础。与此同时,指导电子档案归档的《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也已发布,加速了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的进程。在此背景下,高校档案管理工作者也应转变观念、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及时汇入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改革的滚滚洪流,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一、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历程
1996年,国家档案局成立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研究领导小组,2002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制度、规范陆续出台。高等学校陆续开始启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对库存历史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并在接收新增纸质档案的同时对其相应的电子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实施双套制管理。以信息化工作为契机,部分高校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2008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建成了全国高校第一个数字档案馆。随着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颁布《会计档案管理办……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