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路径
2021-12-28李浩
科学与信息化 2021年31期
李浩
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江苏 盐城 224300
引言
为了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深入落实,我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多个部门在2019年联合颁布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部门还出台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在这一背景下,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迫在眉睫,如此不仅能够加强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关联性,还能够促进二者登记簿有效衔接。由此可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强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利于整合和优化不动产及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从而降低登记成本,提高登记效率。本文通过主要分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总结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对应路径,进而为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一定参考以及依据,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实际信息化建设进程。
1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联性
1.1 涉及自然资源的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均需要将土地登记作为基础。针对涉及自然资源的不动产,在登记过程中要遵《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其中明确指出: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或法律允许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均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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