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区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设施之潜力评价
——以包头市为例
2021-12-28贾巍杨程麒儒王小荣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贾巍杨, 程麒儒, 王小荣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天津 300072)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国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2.57%,相对于2018年增长了0.63%;同时,截至2018年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增长至16.8万个,相比2017年增加了1.3万个,其中包括社区互助性养老设施9.1万个,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4.5万个。虽然养老设施的数量在不断上升,但仍然无法满足老年人增长速度的需求。
2016年国务院提出推进既有住区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机构的政策,鼓励将既有住区内的闲置资源进行归纳与利用。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也提出了鼓励发展社区养老,提倡将闲置的商业设施、厂房仓库、医院、办公楼等建筑改造为住区养老设施[1]。
由此可见,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设施具有巨大潜力,但是由于闲置设施的状况和条件具有众多差异,而如何恰当适宜地进行适老化改造,又要避免二次浪费就成为了闲置设施改造的关键问题,所以制定合理的闲置设施的评判方式和针对性评价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自理老人和半自理老人所需的养老设施类型为目标,以包头市综合性社区中的闲置设施改造成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出发点,构建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设施潜力评价指标,并以包头市既有住区中的闲置设施为案例,研究和探索闲置设施的改造潜力评价方法。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大部分欧美国家具有相应的养老福利政策,政府以发放资助补贴的方式支持老年人改造和修缮自家房屋,因此大部分老年人更加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仅少部分老年人愿意选择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