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制度研究
2021-12-27黄梓卫
城市学刊 2021年6期
黄梓卫
(澳门城市大学 创新设计学院,澳门 999078)
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在深圳市“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 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中提出:在存量开发的现实背景下,需坚持以“绣花”功夫,突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空间管理治理水平。[1]深圳市新冠疫情联防工作成果显示,以街道等小尺度城市空间为地理单元全面布控疫情防控工作是实现疫情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提出思考:以“小空间—大网络”发展思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方面可通过更小的城市空间范围,了解区域内的居民需求,析出区域发展定位,实现城市空间个性发展。另一方面以“市—区—社区”等空间层级为基本架构,在城市空间中形成相互联系的“片区级”区域网络,将有利于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市空间管理效能。
本文以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制度为分析对象,结合单元制之应用实例,探讨标准单元制度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应用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以期实现可持续的区域协同发展目标。
一、城市规划单元制度理论分析
(一)城市规划单元制度之起源:国外研究概述
规划单元制度是从“区划”规划体系中衍生的小尺度城市规划空间概念。“区划”规划体系在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开发与管理中的应用起源于德国,为应对人口规划及城市建设活动爆炸式增长,法兰克福市于 1891年通过《区级建筑规则》,规则提出需明确划分建筑设计的外围地区及中心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