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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应答

2021-12-27田旭明

理论探讨 2021年1期

◎田旭明

广西师范大学 a.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研究中心;b.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541006

2020年这场抗疫斗争对我国现行的社会治理体制既是一次大考,也是未来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的一次契机。社会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中国共产党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加速转型,多元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网络化、城市化等特征日渐突出,特别是面对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社会风险问题叠加、社会力量增能、公民权利伸张、发展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过去那种以政府主导、行政管控、刚性整合、被动接受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显然已不符合时代需求,单纯依靠技术、制度更是无法有效解决深层社会问题。这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社会问题和系统上的“处理术”必须革新。在新时代的构境和场域转化中,如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塑造新型治理文明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中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既成为党社关系构建的主要议题和话语,也是党在社会建设领域改革理念的重要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这一重要转变将意味着治理主体从政府包揽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治理方法从行政管控向依法治理转变,治理机制从表层现象治理向深层本质探究转变,治理手段从简单单一向综合多样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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