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基于“主体—内容—工具”三维整体框架
2021-12-27王国敏何莉琼
理论与改革 2021年3期
王国敏 何莉琼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进路
从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的转换意味着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从绝对贫困治理转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缓解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1]。“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2]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4]的目标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5]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6]。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7]。2021年3月22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更是对二者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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