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学界对公德、私德之辨析
2021-12-27史少博
理论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文明
史少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710126)
公德和私德都是重要的德目,“公德是公众的道德,是社会生活中需要遵守的基准和法则”(1)史少博:《明治时期西村茂树“公德论”之建树》,《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世间每个人不仅是肉体的、自然的自我,而且同时是精神的自我,不仅是孤立的个体,而且同时还是社会的一分子,故而每个人都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个体的人如果脱离社会就无法生存,因为其维持生命所需的物质资料都是社会生产的产物。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由此,一方面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另一方面社会也是由一个个的人组成、需要一个个的人来维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都希望获得更大更多的自由,而现实中,一个人的欲望和自由如果没有限度,往往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和妨碍。故而人的欲望和自由不能是无限度、无节制的,因为无限度、无节制的个人欲望和自由会使社会陷入失序状态,最终将导致个人欲望和自由无法真正实现。就是说,社会需要法则、规则等限制个人欲望和自由的滥用以免侵害他人的利益,从而达到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每个人的利益和自由的目的。法律、道德等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有序发展、合理划分每个人的利益和自由而制定的规则、规范。
日本近代思想家建部遯吾认为,“都市生活,人口稠密度高,生活更具有社会性”(2)[日]建部遯吾:《都市生活和村落生活》,东京:通俗大学会,1916年版,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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