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性为特征的现代伦理学萌芽
——方以智论道德体用及公私
2021-12-27张昭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张昭炜
(武汉大学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武汉 430072)
考量明清之际中国儒家伦理学的创新性,有两个重要衡量指标:第一,对于清初之前的中国儒学传统进行反思,在继承儒学核心价值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儒学自身短板;第二,突破中国传统思想资源与范式,产生类似于现代伦理学的思想萌芽。这两个指标可概述为:自我评判与推陈出新。与上述两个指标相关,本文要讨论的对象为:第一,如何破解中国儒学在明清之际遭遇的困境;第二,超越旧传统,以公道公德开启新格局;第三,公德与私德的双向关系。
阳明学是明代儒学的显学,以“良知”为宗,扩充、长养、推致良知,以期达到至善的道德境界。从实际发展来看,阳明学的展开有两种表现:从积极意义而言,“个个人心有仲尼”(1)王守仁:《咏良知四首示诸生》,《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90页。,这有利于激发个体内在的道德活力,“满街人是圣人”(2)王守仁:《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上册,第116页。,从而将神圣的道德典范世俗化,全民参与道德践行。从消极意义而言,因为良知源于个体内证,缺乏公共性标准,由此道体论表现为良知异见,功夫论表现为道德践行路径各异,乃至由此流弊渐滋:江右王门“收摄保聚”导致虚寂、泰州学派推致良知导致自恣猖狂、浙中王门“超悟”导致脱略实修。方以智的道德观在此背景下形成,并有深厚的阳明学传承,经由方学渐、方大镇至方孔炤蓄积,方氏之学至第四代方以智而集大成,指出阳明学的问题在于“私心”“私性”,或是“独心”“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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