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治理深刻革命的法治
2021-12-27胡水君
理论视野 2021年4期
■胡水君
【提 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种新提法,蕴含着作为现代化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的法治化对于中国发展乃至世界的重大意义,也透显出中国法治实践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严峻挑战和艰巨程度。在现代化语境下,这一新提法适合放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原理中予以理解。其逻辑是通过变革包括法治在内的国家治理方式,消除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和生产关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达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的。
将全面依法治国称作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种新提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重提了这一判断。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延续了相同表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谈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1]这一新表述,在措辞上使用“革命”或“变革”,并且以“广泛”“深刻”予以强调,突显出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强,以及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紧迫性和艰巨性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达出中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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