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哲学重构主体价值的两重层次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异同
2021-12-27王福生
岭南学刊 2021年1期
曾 晋,王福生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自康德以来,哲学关注重心从本体论转移到主客体关系以及主体的价值。面对日益变化的经济政治环境,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分别提出了如何重构主体的哲学方案。通览马克思和福柯的文本,都是通过批判原有的、虚假的主体,建立起自身的主客体关系理论,也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发展真正的主体价值。历史发展证明,自我封闭的概念会把人作为工具理解和看待,也会把人变成客体,把人物化。因此,通过批判这样过时的观点和理论,马克思把人的生命活动作为活的理论和实践加以理解,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人才能真正发挥人的主体性;福柯通过对虚假的理性权威的批判,并通过人的另一个创造性活动:语言,对人进行另一重层次的理解。马克思和福柯二者所面对的批判对象不相同,所采取的文本批判路径也不相同,分析其中的异同之处,将帮助我们更好地厘清二者所面对的实际问题以及二者的理论重心。
一、福柯所批判的“主体价值”
福柯所批判的是“理性”控制的权力监视下的“主体价值”。在《古典时代疯狂史》里,福柯以社会对疯狂病人为措施做例子,阐释了“主体如何被一个双重运动夺去其自由的”[1]274。福柯认为在自然运动中一个人的主体思考能力已经被剥夺了某种社会感性认知的自由,疯狂者无法像我们一样运用社会普遍认同的那个“理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已经失去了沟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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