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现状及对策
2021-12-26冯晓锋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冯晓锋
(湖南警察学院 交通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138)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的灵魂和生命线,创新能力是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创新教育理念滞后、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健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指出:“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随着当前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敌对势力活动越发猖獗,犯罪的手段日趋技术化、智能化,这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增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形势变得更加严峻[1]。传统的依靠人海战术进行打击犯罪、社会安全管理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全面收集、掌握和研判信息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需要一批能在复杂情况下、突发事件中具有创新思维、主动思考解决问题的人才,推动公安队伍从“劳动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转变。
公安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公安系统培养预备警官的重任。面对这些新情况新挑战,公安院校除了注重大学生的知识技能的培养外,还应注重大学生素质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主动适应公安一线部门对人才的需求变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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