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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术独尊下汉代仕进机制变迁与太学肇兴

2021-12-26袁宝龙

理论界 2021年2期
关键词:太学董仲舒西汉

袁宝龙

汉武帝独尊儒术,西汉王朝的统治思想就此确立,帝制时代君主集权下的官僚制度亦以此为精神引领开启了建构之路。纵观西汉中前期,学术思潮的起伏嬗变始终与政治格局的变幻发展密切相关,可以说学术思想的演进路径受制于政治现实,同时又反作用于政治现实,形成互相影响、彼此制约的逻辑关系。如果说汉景帝以前的西汉诸君前后相继,但总体的政治文化表现为“黄老无为”思想统治下的一元性特征,举国上下暮气沉沉,那么直到汉武帝时代,西汉帝国始以独尊儒术为契机,实现了政治文化与制度建设的剧烈变革,举国上下表现出勃勃生机。汉武帝以“大有为”之君强化集权、外事四夷,在政治、军事、经济以及文化上皆有了不起的创作与建树。正是在汉武帝的努力下,儒学的影响开始弥漫、充斥于西汉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汉武帝之尊儒,最终促成了儒生与文吏的融合为一,加之儒学精神引领下的选官制度的建构与确立,使得西汉帝国的长治久安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制度保障。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群体视野宏大,放眼古今,在确立儒术独尊地位和以儒取士理念的同时,又有意借助创建太学来推动这一机制的代谢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儒学精神得以长盛于两汉时期乃至辉耀后世,实皆受惠于此。

一、儒学精神引领下的仕进观念改良及制度化

汉武帝承文景余绪,登基之后的西汉王朝经过此前七十余年的积累沉淀,河清海晏,时和岁丰,与汉初破败凋敝、百孔千疮的气象大异其趣。据《史记·平准书》:

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1〕

汉初以来诸君一以贯之的休养生息策略为西汉中期的富足强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儒术独尊又为刘汉王室执掌天下、臣服四夷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可以说汉武帝之世的西汉帝国从现实与理论层面均显现出即将步入鼎盛时代的迹象。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汉中前期的历史上,汉武帝朝向以人才济济著称,班固称“汉之得人,于兹为盛”,〔2〕绝非夸张之辞。而形成这一盛况的原因则主要是由于当时仕进理念与选官机制的深度变革,这一时期随着功臣集团的落幕,汉初以来“吏多军功”的形势得以逐渐改观,以荐举为特征的察举取士制度渐臻成熟,成为西汉中后期主流的人才遴选机制。在大开英俊仕进之门的同时,为汉武帝的诸多大手笔制作所必需的富足人才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

汉武帝即位后,即迅速表现出突破既有仕进体系,广求天下俊彦之意,曾屡下求贤之诏。据《汉书·武帝纪》: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3〕

汉武帝此度诏求贤良方正,实非首创其制,不过是重效前朝故智而已。但却遭到丞相卫绾的反对,此诏遂罢,最终不了了之。卫绾为文帝旧臣,已历事三朝,向以“醇谨无他”知名,他反对求贤诏的理由是考虑到一旦诸说并举,异端蜂拥,有扰乱国政之嫌。这亦反映出“黄老无为”政治哲学退场前夕,西汉社会诸学涌动,已有激荡澎湃之势,令守旧集团感受到强烈的危机感。

而在喜好黄老之术的窦太后领导下,此一时旧传统的势力依然强大,卫绾不过是这一群体的代表人物而已。又据《史记·孝武本纪》:

而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微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者皆废。〔4〕

事实上,汉武帝即位后一系列兴儒“有为”举措,皆以窦太后排斥阻挠之故胎死腹中。与此类似,汉武帝此度欲通过以贤取士来实现人才遴选与选官机制的变革,初露苗头即告失败。

直到窦太后于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去世,形势为之一转,在仕进机制层面对“黄老”旧制的突破亦因此迎来重要契机。次年即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就迅速恢复了察举制,表现出以此方式罗致天下之士的鲜明态度。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5〕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象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眘,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6〕

对于汉代尊儒之举起到至关重要的公孙弘与董仲舒二人皆因此途释褐入仕,走近西汉帝国的权力中央。

当此之时,董仲舒初出茅庐,公孙弘则已经是首遭失意后的二度出山,两个齐儒的代表人物风云际会、适逢其时,分别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推动了儒学政治体系的最终建构,经汉武帝圣心垂意,遂得开创遗泽千古的儒术独尊之局。

众所周知,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符合汉武帝强调君主集权的现实需求,而在儒学上升为西汉帝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后,与君主集权制度密切相关的仕进理念及其制度同样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

以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为标志,岁举性科目正式产生,这表明察举制已经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仕进途径,标志着其作为两汉仕进制度主体地位的确立。〔7〕而这一制度的确立,同样与董仲舒有着莫大干系。事实上,汉武帝与董仲舒君臣策对之际,就已经就仕进选官等相关问题进行过交流。董仲舒称:

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8〕

董仲舒指出,当时存在的诸多社会问题与仕进制度不得其方有关。董氏基于阴阳学视角,指明仕进制度之弊,可能会引发阴阳学理论描述的种种灾异,亦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危及帝国统治的现实问题与消极影响:

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殽,未得其真。〔9〕

董仲舒对这一问题的剖析阐释,其实是对汉初以降以军功取士作为仕进主要方式、更适合集权帝国的仕进机制迟迟未能建立这一现状的否定与批判。许倬云指出,汉初取士大致包括军功、荫任、赀选等几种方式。但是,传统方式吸收的人才仍大部局限于原已参与政权者,对于从全国普遍吸收的新鲜血液仍缺乏制度化的途径。因此,汉武帝以前的中央政权并不能在社会基层深植根本,亦未能对旧有的地方性社会秩序予以有效的改变与扰动。〔10〕诚然,汉初多以军功之士和秦时文法吏为吏员,自有其不得已而为之的诸多缘由,然而世易时移,随着西汉帝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国家形态的渐趋完备,这一旧制已然远远不能适应时下对于官僚队伍的职业化需求,以察举制为主体的荐举取士制度的兴起因此成为必然。

具体来说,察举制度包括孝廉、贤良以及异科,其中又以孝廉为最主要的形式。所谓孝廉,颜师古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11〕据《汉旧仪》,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

故令丞相设四科之辟,以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不宜者还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剧令。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12〕

又,《汉官仪》记东汉光武帝诏书云:

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13〕

简而言之,其实就是在儒术大兴的文化背景下确立以儒学原则取士的机制体系。这不同于秦时的功利性取士原则,也与汉初的军功取士大相径庭。事实上,单从纯粹的帝国行政治理角度考虑,儒学原则并无额外的助益,之所以要把这一原则引入仕进制度,主要是从独尊儒术视野下长远的社会文化建构角度来考虑。孝与廉,原本仅作为评价个人品性修养的标准,如今却被移植于仕进理念之内,这无疑是秦汉之际仕进理念的重大转变。

只不过,汉武帝初行察举之时,天下郡国并无太大的热情,乃至于多有郡县未能严格恪守岁举一人的敕令。针对诸郡国对既有意旨的消极态度,汉武帝于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下诏斥责此事:

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14〕

有司以为,如果此后诸郡国仍有不尽职举孝之举,当以不敬论处,革职查办,此议卒得奏准。彼时距离汉武帝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 年)确立察举制已有六年之久,诏旨中明确规定理当按岁推荐的制度化选官机制依然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施行,因此,从武帝质问之诏到有司议罪之举,言辞举措皆颇为激烈。最终君臣共议决定未尽察举之职者免除官职,其力推察举之制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汉武帝朝正值西汉帝国治国思想的重大转折时期,此种现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新旧思想嬗变与制度革新的难度之大。

回顾汉初形势,在军功取士的思想主导仕进理念时,军功吏能几乎是当时仕进的最高原则,个人的品性道德不会对个体仕进之路产生实质性影响,汉初陈平即属此例。而时至于今,个人品行又成为仕进的决定性条件,这种政策的大幅度转向自与政治文化的主导性观念息息相关。从更深的层面讲,这是西汉中前期儒学地位急剧上升的必然结果,仅从对仕进理念的影响而言,儒学在这一时期的儒法之争中表现出后来居上的态势。

孝廉之外,西汉时期察举制度另一个主要方式为贤良。贤良或称“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由皇帝不定时下诏举荐。事实上,以言历史,贤良犹在孝廉之前,此亦可详于前文。高帝以降诸君多曾有过下诏求贤良的经历,而犹以武帝世为多,董仲舒、公孙弘等人即属此类。只不过贤良属特科,举荐范围极为广泛,且并未形成固定的荐举周期,每逢天相异常,或遇水旱自然之灾,当政者往往便会下诏求贤良,以正己过。与孝廉相比,贤良更强调被举荐者在才能智力等方面的突出性或稀缺性。换言之,察举制下的孝廉突出对德的考察,贤良则更为注重能的一面,不过无论如何,德性清正皆为察举仕进的必备充要条件。可以说,举孝廉与举贤良并行不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汉武帝朝在儒学精神引领下儒法兼用的治国理念和用人特征。

详考汉武帝察举之实,其实就是以行政力量来控制意识形态的发展走向,这本属法家的发明。相比之下,汉武帝则以“劝以官禄”的仕宦之路来引诱士子民众,即通过切身利益来吸纳天下才俊。学与仕、思想研究与功名富贵便被紧紧地捆在了一起。从这个角度来说,儒学之所谓独尊其实质是被工具化了。〔15〕换言之,汉武帝时期确立了儒家思想作为官方统治思想,但法家理念并未被完全摒弃,依然融入了国家政治生活中,并且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汉代政治文化的建构与发展。二、太学制度与儒生政治的萌芽

西汉以通经取士标志着选官仕进制度的高度规范化,这比之此前的旧制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董仲舒高度强调选官尚贤的重要性,并进而提出具体的选官仕进原则:

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16〕

不过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现实,时人仍耳濡目染于“黄老”时代的无为哲学,缺乏正确的价值引领与思想引导,多为功利之心驱使,不闻圣人之教久矣。可以说,汉初的政治问题突出表现在吏治的深刻、腐败和道德低下等几个方面。在儒学政论家的积极呼吁下,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汉代统治者逐步放弃了专任“刑名之言”,“不用儒”以及“马上治天下”等传统思想,调整统治政策,对纯军吏、文吏的官僚队伍进行局部更新,按照儒家学说来培养和选拔官吏,使一部分儒生得以参政。这一变化始自汉武帝。儒生的入仕有了制度化的保障,从而使汉代官僚队伍的整体类型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改变。〔17〕仕进理念与机制的确立与稳定使汉代官僚职业化成为可能,也为汉代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除此之外,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儒学主张思想文化诸多方面的大一统,在意识形态上要以公羊学驾驭百家之学。然而汉初以来,在“黄老无为”思想的影响下,中央朝廷对于学术流派、理论思潮的管控制驭失之疏阔,诸说并行。除儒家以外,其他学说风行林立,即便在儒学内部也依然存在着齐鲁之分。这种情况,显然与大一统的精神相背离。按照汉武帝与董仲舒的构想,通经取士所通之经当为公羊学之经,只有这样始能保证公羊学的长盛不衰,统治地位万世不易,真正实现汉代帝国思想层面的大一统。考虑到当时的公羊学已经与国家政治密切结合,因此,可以借助国家权力的触角,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实现公羊学理论的良性发展、代谢日新与宰制伦常。

董氏以为欲解决这一问题,便当认清问题的本源,从源头予以解决,借助儒家的教化之道,化育天下,普及万民,更化自新。董仲舒称: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18〕

此处所云教化,其意义不仅限于启民智、明人伦,更在于为儒家帝国的职业化官吏提供优质稳定的后备梯队,以保证理论更新与人事代谢的循环有序。为此,董仲舒先后两次在对策中向汉武帝进言,提议兴建太学:

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19〕

又称:

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20〕

从董仲舒对策所说,可知在董氏的制度设想中,太学为传承与传播儒学的重要机构,朝廷通过设置太学以养天下之士,进行帝国官僚队伍的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工作,进一步释放发挥儒术的统治作用。这一设想在儒术独尊之后具备了实现的可能性及必要性,随着汉武帝诸多政治构想一一付诸实践,这一问题亦迅速被提上日程。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公孙弘再度请立太学: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兴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21〕

从公孙弘上疏可知,此时的太学之立已经不再停留于宏观构想阶段,而是有着成熟的实施细则与详尽的运行规划,很可能在此之前已经经过周密的筹备部署。此议即提,自此以后太学正式建立,并一如其设计的初衷,深刻而久远地影响着两汉社会。

太学的出现,自然是中国教育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而太学出现于汉武帝之世,亦非偶然。可以说,太学的正式成立是儒术独尊后的必然结果,纵观两汉时期的太学发展历史,也始终表现出与儒学兴衰休戚相关的演进轨迹。

从前述公孙弘疏奏可知,汉武帝时期的博士弟子仅有五十人限额,而且有着较为严格的遴选标准,一旦入选便可免除徭役赋税,以保证学习的效率与效果,使其专心于学术。太学之设,所反映的是以儒学为统治思想的汉代帝国,对于儒学理念影响下新型职业官僚的迫切需求,唯有通过这种教学相长的方式,才能实现儒家帝国的良性循环与长治久安。班固称:

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迄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寖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22〕

简而言之,西汉王朝创办太学,重要目的就是以通经入仕的方式来激励通经治学,以贯彻“独尊儒术”之政,从其实际效果来看,这一目的基本达成。〔23〕据《汉书·董仲舒传》:

自武帝初立,……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24〕

由“皆自仲舒发之”可知,经董仲舒之发起努力,汉武帝之时以察举选官似已成为选官仕进的主要形式,而后随着儒术独尊与儒学昌盛,儒学原则成为察举选官的决定性标准,儒学色彩的日益浓厚,成为两汉时期仕进理念与实践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变革。

关于太学与汉代儒学的消长关系,有学者指出,“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大批的儒士通过经学为人仕之阶,……汉皇朝政权机构改变了汉初以来由军功大臣集团独霸的局面,政权结构得到更新。另一方面,儒士大批入仕,极大地刺激了社会上学经、讲经活动的盛行”。〔25〕简而言之,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终于发展成熟,并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仕进途径。这种理念转变以汉武帝“独尊儒术”为时代背景,强调儒学原则在仕进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不能忽视的现实问题是,西汉帝国的政治运行以及汉武帝气势豪迈的诸多举措,需要以法家务实高效的风格付诸实践。也就是说,外尊儒学的同时,内部对于法家的需求却日益强烈,这成为汉代政治文化始终无解的困惑。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汉代察举仕进理念的确立与成熟也在表明儒法两家之争进入到更为激烈的时期。

事实上,儒家主张的内圣外王之道,并不能真正适应汉武帝强化集权、经略四方的需要,这一点早有历史经验可资借鉴。汉武帝早已就“大一统”这一概念形成自己的思想体系,致力于构筑以西汉王朝为中心的“天下”秩序,董仲舒的出现其实是为汉武帝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借此来深入阐释论证“大一统”的合理性与必要性。〔26〕因此,治汉史者多认为汉武帝之尊儒实为外儒内法,儒法兼具,亦即王道与霸道并举。因此,汉武帝的治国之道,外以尊儒为名,内则行法家之实,儒术虽具独尊的无上荣誉,但是终汉武帝之世,儒学与儒生却始终未能摆脱“缘饰”的地位。

也正是因此之故,汉武帝一方面创立孝廉科,同时又对文法酷吏深为倚重。儒生参政促成了察举制的确立,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德取人”就是察举制的唯一倾向。尽管汉廷在意识形态上“独尊儒术”,但王朝政务事实上是由儒生、文吏两个群体共同承担的。亦即儒生参政并未完全取代文吏,而仅仅是造成了儒生文吏并存共立之局,这一情况当然要在选官中以及察举制度上得到反映。〔27〕总而言之,整个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与学术均表现出儒学为体、法学为用的体用结合特征,其仕进理念兼容儒法,兼重官员的品性与能力,史家称其“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28〕汉武帝朝人才之盛由此可知。

汉武帝之锐意尊儒、深化察举制乃至创建太学,固然凸现了儒学意旨,但实则以此为契机,以网罗俊彦之士为真实诉求。察举制以儒学为宗旨,但是亦有大量儒生以外的人藉此进入庙堂之内,于此“大有为”之世大放异彩,此中人物的作为成就丝毫不逊色于儒生,甚至尤有过之:“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卜式拔于刍牧,弘羊擢于贾竖,卫青奋于奴仆,日磾出于降虏,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朋已。汉之得人,于兹为盛。”〔29〕这一时期选官仕进理念及制度的改良与优化,以及在此一新制度下官员群体的多元化构成,为大一统官僚制集权帝国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撑,汉武帝的诸多宏大构想也具备了实施的制度优势和人力基础,西汉盛世至此已经呼之欲出了。

如果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标志着战国时代的儒法之争以法家极盛而儒学极衰而告终结,那么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学成为正统的政治哲学,无疑是对秦代儒法之争结局的颠覆性改变。而以言仕进理念,西汉时期由王基初建到统一政权的日渐稳固,也明显地表现出从草创状态向成熟稳定过渡的特征,儒家与法家的影响亦可以于这种转变之中找寻到一丝印迹。儒术独尊以后,西汉之人在儒家精神的引领下,创造性地确立了新的仕进选官体系。正是由于其形成进程的特殊性,故这一制度体系既有作为周秦以来集大成者的成熟圆满之处,也有早期尝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局限与不足。不过,总的来说,汉代察举制堪称荐举选官的巅峰,其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以及对社会现实的结合,对于中国秦汉以降的仕进思想的不断演变以及选官制度的日益成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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