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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推行林长制对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2021-12-25彭渝琇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1期
关键词:林长林长制森林草原

彭渝琇

(广西百色市乐业县林业局,广西 乐业 533200)

1.前言

乐业县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拟在当地增设林长工作服务中心,全面深化林业部门履职能力,结合相关要求和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这一举措积极响应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并与机构编制党内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相符。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协同高效管理原则,对森林草原生态建设中的多项实际问题加以解决,促进各部门、各岗位及各工作人员在深化履职过程中,为森林资源营造牢固的生态保护屏障,促进森林草原可持续发展。

2.全面推行林长制对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2.1 增设机构履行林长工作职责,符合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乐业县根据自治区、百色市统一部署要求,已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设立自治区、市、县、乡、村(社区)五级林长,同步出台多项政策,立足整体正面,从多个维度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起具有明确责任内容和完备体系的林长制。在组织及实施林长制过程中,会牵涉到多个部门、多项职能以及多个层级,属于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并专门建立专职性质的工作机构。乐业县通过增设林长工作服务中心,以该机构为实施林长制的具体执行部门,其可在乐业县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期间发挥着关键性作用。通过独立设置该机构,可进一步发挥相关职能岗位与人员的工作职责,对森林草原资源破坏行为加大遏制力度,全方位地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保证所有山都有人管,所有树都有人护,所有林都有人造,所有责都有人担,推进森林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和科学。

2.2 增设乐业县林长工作服务中心可加大森林草原管理力度

乐业县森林面积233764.73公顷,森林总蓄积量1156.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3.20%。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日益凸显,与党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对森林草原管理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存在明显差距。为对乐业县森林草原资源加强管理,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及上级地方政府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与落实林长制,完善地构建相关管理体制机制,对乐业县森林草原资源加大保护与管理力度,促进各项管理目标和任务的落地,获取真正管理效用。乐业县林业局目前设置有35个事业编制岗位,而专业技术人员现只有19人,且平均年龄在48岁以上,全县在开展林长工作中严重缺乏专业人员支持,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森林草原保护。通过推行林长制,并在乐业县增设林长工作服务中心,可更有力地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并全方位地加强监测监管,有效防控各类灾害,科学管理资源产权,为森林草原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林长制的贯彻落实,有助于系统化的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及发展机制,所建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可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地进行,并对森林资源加大保护和监管力度,牢筑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乐业县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坚持党政同责,加强部门联动。乐业县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需要注意围绕党政领导负责,制定完善的构建相关责任体系,确定不同级别林长各自职责,逐层落实管理责任,不同部门之间加强协作,保证责任到人,全方位、多角度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其次,要贯彻落实生态优先原则,推进绿色发展。乐业县在推行林长制期间,需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渗透在具体工作中,完善的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机制,重视生态修复,加大保护力度,从多个层面保护生态多样性,对民生发展和生态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进行合理处理,并高效、集约、节约地利用森林草原资源,使森林效益全面提升。

再者,要重视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类别逐一施策。乐业县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梳理林业治理当中面临的棘手问题,在问题导向下,因地制宜地制定解决策略。对不同林业资源实现分类保护,加强科学管理,使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具有更高稳定性,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

最后,要注重制度先行,在林长制落实期间做好考核地工作。乐业县在推进林长制期间,须始终关注依法治理,完善的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对各项工作加强监督与考核,促进林长制在乐业县落地生根。

4.全面推行林长制并加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4.1 目标

4.1.1 到2021年6月底,在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实现四级林长全覆盖;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林长制。

4.1.2 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林长有效运转,并取得初步成效。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推进,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显现,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

4.1.3 到2025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7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3%以上。

4.1.4 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技化,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效益显著提高,现代化林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现代林业强市。

4.2 任务

4.2.1 针对森林草原资源加强生态修复

乐业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要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进行统筹规划,加强治理,尤其要对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内部所分布的森林草原资源加大保护力度,做好修复工作。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国土绿化行动,使所开展的国土绿化成果得以巩固。另外,乐业县还要加快建设金山银山工程,着重推进多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比如石漠化区域生态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珠江防护林等工程。

4.2.2 对森林草原资源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乐业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期间,要注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加大管理力度,尤其要重视公益林管护,所有天然林均要停止商业性采伐活动。与此同时,要对当地林草种植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等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并促进生物多样性。林长制落实中,还要对森林草原督办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严令整改。针对森林草原资源破坏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抵制。

4.2.3 对森林草原资源进行动态监测监管

乐业县在推进林长制期间,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相关制度要求,科学编制林地资源保护以及利用规划,积极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健全地构建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对重点区域展开全程实时监控。如在生态敏感脆弱区域、自然保护区域等建立全天候的监控网络,以及时、充分地掌握各项资源变化情况,促进预警报警以及问题查处能力全面提升。

4.2.4 对森林草原资源加大灾害防控力度

乐业县在单独设立林长工作服务中心基础上,要完善地构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在防灾、救灾、减灾体系当中纳入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并健全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应急防控体系、检疫检测体系以及监测预警体系等。另外,要对森林草原加强一体化的防灭火管理,促进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地。相关机构要关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与扑救设施、扑救能力、扑救队伍、综合保障建设,利用先进手段强化火险监测,并积极治理各类风险隐患,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及时、科学地组织扑救活动。

4.2.5 对森林草原资源加强产权管理

乐业县还要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关注深化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全面明确草地林地具体权属,并进行权属的规范化登记。与此同时,要针对集体林地与草地相关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进行“三权分置”改革,充分厘清权能界限,不断完善与优化承包经营制度。使林地、草地与林木能够规范、合理流转。另外,乐业县要积极创新涉林涉草金融活动,推进多个林业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在此基础上促进乡村振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距,构建现代化农业强市。

4.2.6 不断加强支撑保障能力

乐业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还要健全地构建地方性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法规及制度体系,结合实际需求,完善地建立林业法制工作相关机构与部门,同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乐业县依法治林治草水平不断提升。除此以外,要重视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生态护林员,对森林草原资源加强网格化管理。乐业县林业部门以及草原主管部门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基层林业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和再教育,对工作站进行标准化建设,使林业基层保持更高的支撑保障力。乐业县还要充分体现企业创新的主体性地位,促进基层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及相关机构强化能力建设,通过科技创新支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做好技术推广工作,以科技促发展。乐业县还要在林长制推行期间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在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与保护过程中逐步提升智慧化管理能力与水平。

4.2.7 完善的建设组织体系

为在乐业县全面推行林长制,还要完善地建设组织体系。设立市级林长2名,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副林长5名,分别由市委专职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生态环境、林业、公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同时,乐业县目前已设立了县林长办公室,落实工作专职人员5人,乡镇林长和林长制工作机构人员已设立,8个乡(镇)共设立林长16人,副林长71人,设立了林长乡(镇)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23人。

4.2.8 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

乐业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还要积极组织林长开展培训工作,使其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推广并共享其他地区履职经验,加强示范性引导。同时,要在当地推进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深化解读相关文件和政策,使公众不断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护绿植优化生态的浓郁氛围。另外,要积极构建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对各级林长相关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大众公布林长名单,并于其责任区域内合适部位设置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力。对此,目前乐业县已树立8块县级林长公示牌(每个乡镇1块)、8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每个乡镇1块)、88块村级公示牌(88个村、社区)。但仅通过林长公示牌进行工作宣传,涉及面狭窄,宣传不够到位。下一步,乐业县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各类宣传平台,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掀起新一轮宣传声势,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让林长制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4.2.9 完善制度体系

乐业县在推行林长制期间,要关注从制度层面统筹谋划,贯彻落实法治理念,明确划分人员责任,详细安排工作任务,落实各项职责,保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逐层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新格局。与此同时,要完善地建立领导会议、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工作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等制度,完善地构建制度体系,结合日常工作内容与要求制定林长制运行机制,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协作,鼓励并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在多方力量凝聚下构成合力,共同落实林长制。目前,乐业县已经出台十项县级林长制配套制度,即《乐业县林长会议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乐业县乡(镇)级林长述职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会议纪要备案制度(试行》《乐业县林长制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试行)》《乐业县县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同时,乡(镇)级林长制配套制度已出台十项制度,即林长会议制度、任务清单制度、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村级林长述职制度、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林长会议纪要备案制度、林长制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村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共十项制度。 村级林长制配套制度已出台四项制度,即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信息上报制度、村级林长工作职责、村级林长工作制度。在未来工作中,乐业县将建立任务清单,完善运行机制,即按照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围绕全县林业、草原发展重大工作,组织制定县林长个人任务清单和乡、村林长年度清单。同时,继续完善原出台的10项配套制度和创新出台必要的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乐业县的县、乡林长办与其林长制成员单位协作不够,部分单位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对此,乐业县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联动作用,充分利用十项林长工作制度,发挥各级林长办总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推动创新取得新成效。

4.2.10 加强督查考核

乐业县在推行林长制期间,还要对相关工作加强督查与考核,使相关工作人员贯彻履行个人职责,以防出现形式主义。乐业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进林长制的评价指标与内容,完善地构建考评体系,并在评价体系当中纳入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等指标。在林长制推行期间,要对各方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考核,各级领导及考核结果要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挂钩,一旦发现有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等情况,要严肃追责。乐业县在下一步林长制监查工作中,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主要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林长制成员单位加强对工作推动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信息报送等途径及时全面掌握工作最新情况、查找不足问题。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采取问责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4.2.11 强化部门协作

乐业县在推进林长制期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并相互配合,在全面协调联动基础上,探索构建考核问责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投入保障机制、会议调度机制等,同步构建一林一员、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策、一林一档的服务平台,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巩固并拓展林草科技服务体系和技术推广队伍,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完善的服务,并在此过程中积极应用各种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森林草原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加强精细化、网格化管理。

4.2.12 统筹整合资源

乐业县在推行林长制期间,各级领导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为林长制落实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对此,要完善地构建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林业支持财政措施,针对森林资源监护、护林队伍建设以及森林质量提升等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财政资金要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带动作用,吸引并鼓励本地龙头企业、民间资本、金融机构等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领域。

5.结束语

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助于保护森林、湿地、草原、野生动植物、荒漠等生态资源,促进生态系统稳定,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生态修复,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充分发挥林长制推行的重要价值,需要相关地区深化理解林长制相关内容和要求,认识到推进林长制对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明确推行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林长制推行目标和具体任务,加快建设美丽城镇、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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