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媒介视域下中国IP舞台剧的剧场性和技术性
2021-12-23许昳婷
艺术广角 2021年6期
IP舞台剧,指的是在IP文化创意全产业链上,以舞台剧作为主要呈现形式的艺术门类。当前的IP舞台剧通常有两种流动形式,一种是由其他文艺门类(尤其是网络文学)开发和改编而成的舞台剧作品,另一种则是将舞台剧作品作为IP源孵化出其他文艺门类的作品(以“开心麻花”团队的运营为代表)。舞臺剧成为IP文化创意全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具有独特的创作方式、技术手段以及文化内涵。
一、中国IP舞台剧的发展轨迹
按照目前学界的普遍观点,IP原本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简称,一般被译为“知识产权”。在当代语境下,该词更多指的是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热门游戏、动漫等作为原始素材被授权给开发商进行再次或多次开发和传播的行为。[1]这样的创作、开发与传播实现了从跨文本到跨门类再到跨媒介的转化,并呈现了媒介融合的新趋势。
20世纪90年代,商业戏剧在中国蹒跚起步。在这之后的20年间,中国大陆多位著名导演始终关注着经典文本的改编与再创作。孟京辉在一些经典文本的基础上编创了《阿Q同志》《思凡》《盗版浮士德》,林兆华导演了《三姊妹·等待戈多》《故事新编》《狂人日记》,田沁鑫改编了《赵氏孤儿》《1699·桃花扇》等作品。这些作品以公版IP为创作基础,既具有改编的背景,又有较强的原创力和实验性,最常见的手段是对经典文本的叙事视角、情节结构、思想内容等进行再解读、反思或颠覆,用拼贴、反讽等手法赋予经典作品新内涵。但严格来看,这种跨文本的再创作形式在与世人见面时,创作者们并未意识到或明确提及IP的概念,更多地被视为是一种在商业化和市场化背景之下,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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