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介入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实诉求与路径选择
2021-12-22陈君锋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陈君锋,唐 玲
(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绵阳 621010)
习近平强调“现代高效农业是农民致富的好路子。要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1]。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19日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夯实农业基础”,“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2]。三天后,农业农村部根据指示精神,发布《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率”[3]。可见,不断完善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成为今后“三农”工作重要举措之一。新乡贤是“当代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居于优势地位且为村庄公共利益有所贡献并得到村民敬重的农村精英”[4]群体,其加入构建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应证现实诉求,且具天然优势,更有助于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本文就此问题略作探讨,并就教于方家。
一、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概念界定及基本内涵
欲想科学界定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就必须了解什么是农业公共服务,学界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农业公共服务是指一种“为满足‘三农’发展所需,提供以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或劳务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社会服务的农村公共产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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