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统计分析程序对刷单行为的侦测预判
——以本福特定律检测为例
2021-12-21吴才琴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21年7期
吴才琴
福建警察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刷单行为是指商家的虚假交易行为,一般是由商家通过付费给刷单手或刷单软件的经营者,批量生成虚假交易记录和用户评价,从而提高销量数据和信誉度,进而提高网店的搜索排名。在众多同业、同行的激烈竞争中,为了争取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成交机会,部分电商选择通过刷单行为提高网店在电商平台上的搜索排名,既误导消费者,又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利。刷单这一虚假交易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九、五十三条[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近年来,刷单这一违法行为已经引起市场监管、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重视。如今年伊始,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上半年,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3]。
在相关部门如公安部门打击刷单行为的过程中,对刷单行为的研判是关键环节,然而刷单行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除了物流包裹是空包裹,其他交易记录、商品评价和物流信息均由电商平台和物流平台真实生成,因此当消费者、电商平台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面对电商平台上的海量数据时,难以对刷单行为进行全面而系统的人工研判。本文基于数据治理的思想,通过本福特统计学定律对电商的大量销售和评价数据进行检测,为今后公安及相关部门针对刷单行为的大数据治理及相关案件的电子物证痕迹侦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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