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教学中视觉语言的非视觉性特征
2021-12-20孟德琦张云生
家园·建筑与设计 2021年12期
孟德琦 张云生
摘要:在美学观念中,“虚实相生”集聚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审美心理,表现出虚与实、有与无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艺术创作中,集中体现了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外在表现与内在思想的深层次关系。本文重点探讨了以平面形式为载体的广告设计教学中,通过静态的视觉语言进行广告信息的传达,以及非视觉性特征的表现。
关键词:平面设计;广告设计;设计教学;视觉语言;非视觉特征
所谓“视觉语言”是指“在造型艺术领域,可以传达信息、情感和理念的形象及色彩所构成的视觉样式”。在平面广告创作中,图像、色彩、文字以及空间四要素构成了完整的视觉语言体系。图像是客观对象的一种相似性的、生动性的描述或写真,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常用的信息载体,是人们经过人为选择、组织、整合及处理过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在视觉的错觉与幻觉中存在的。色彩对于人类社会的普遍作用,有一种跨越文化的可认知性,甚至是某种普遍的语言。黑格尔曾经说过:“颜色是观念的”。因此,广告设计中色彩的运用,结合了广告内容与广告主题,有着很重要的认知和视觉识别作用。文字是人们思想情感的图画形式,是记录语言信息的视觉符号。广告作品中,文字设计是一项从属于整体作品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表情与表意的形象思维创作。空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它与拥挤、忙碌和活跃相反,它是我们所见的所有事物自然、普遍存在的背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