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探索
2021-12-16张红娟尚国琲于淑会胡永翔
张红娟,尚国琲,于淑会,胡永翔
ZHANG Hong-juan, SHANG Guo-fei, YU Shu-hui, HU Yong-xiang
河北地质大学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Hebei GEO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31,China
1 国土空间规划
1.1 国土空间规划提出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存在着规划类型过多,各种规划类型内容相互重叠冲突,审批工作流程繁琐,审批效率不高、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19年5月,国家办公厅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虽然经过多次修订,但其中第二条关于城乡规划的体系未曾改变过,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图1)。

图1 原有的城乡规划体系Fig.1 The original urban andrural planning system
然而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启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同时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的总体框架,五级即国家、省、市、县、乡;三类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图2);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