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2021-12-16杨立平程文秀陈义新
山西农经 2021年9期
□杨立平,程文秀,陈义新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 滨州 251900)
土地是农民的根,宅基地是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国家为农民居住提供的基础和保障。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土地只有在流转状态下才能发挥自身的价值,即流转才能让土地“活”起来,流转才能释放土地价值。长期以来,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背后主要考虑的是宅基地的福利性质[1]。如今宅基地对于农民的保障功能逐渐削弱。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农民希望通过宅基地流转给自己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三权分置”的实施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关注制度的优点时也应看到“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流转依然面临风险。基于此,探索“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对完善现有制度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的困境
1.1 宅基地闲置数量众多
在我国大部分自然村中,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多数在城市务工,留守农村的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孩子。很多农村年轻人选择在城市工作并安家落户,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农村拥有宅基地,这种城乡流动使农村闲置宅基地数量逐年增加。
同时,随着高校扩招,农村大学生的数量逐年增多,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在城市生活和发展,自身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也处于闲置状态,导致土地不能发挥出自身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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