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交叉持股与企业金融化:促进还是抑制
2021-12-16周泰云邢斐李根丽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12期
周泰云 邢斐 李根丽
(1.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2.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引言
近年来,产能过剩导致实体企业投资回报率不断下降,在资本逐利性的驱使下,大量资金脱离实体经济流向具有超额利润率的金融、房地产等行业,从而加剧了金融体系中的“资金空转”,我国经济出现了“脱实向虚”的倾向。据WIND数据库统计,2019年中国共有1 192家上市公司选择了购买理财产品,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1.56%,持有理财产品种类达22 476个,合计金额高达14 665.78亿元。实体企业的过度金融化行为不仅会造成微观企业偏离主营业务,抑制创新投入,引起未来业绩下滑,市场竞争力减弱,而且会带来宏观经济的虚假繁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1]。为了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平稳运行,2017年7月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旨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这些政策表明,国家对企业金融化问题的重视,因而,主动探寻抑制实体企业过度金融化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和正式制度的不健全性,仅仅通过正式制度来监督和约束管理者金融投机行为是不够的,还需要机构交叉持股等非正式制度加以补充。
机构交叉持股作为一种由新兴股权关联所形成的非正式制度,即机构投资者在同一行业中持有两家及以上企业至少5%的股权,其目标是最大化投资组合的总价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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