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2021-12-15曾璐
审计与理财 2021年11期
■曾璐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并对此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而这些重大部署能否落到实处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因此要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只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
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工作目标和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镇街领导干部作为基层的决策者,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重要审计对象。然而目前自然资源审计处于起步阶段,审计技术和手段尚不成熟,其本身具有涵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等特点,加上镇街基础较为薄弱,因此对于基层审计机关而言,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资料获取困难。
在审计过程中,由于镇街基础资料不全,收集前期资料耗时长,给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一是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的基础指标仅有县级及县级以上数据,未细化到各个镇街,如水资源指标方面,用水总量、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只统计到县级,无法提供细化到镇街的准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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