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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以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货币为例

2021-12-14张婉茹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1年11期

◆张婉茹

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以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货币为例

◆张婉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广东 519087)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不可窜改的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一方面,其点对点的信息传播为实现公平透明的竞争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其技术运用中的算力竞争、入链壁垒等诱发了一系列垄断风险。基于此反垄断悖论,有必要将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中可能形成的垄断行为嵌入现行《反垄断法》中进行类型化研究。研究发现,区块链应用中的共谋较为隐蔽,难以认定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且区块链行业的相关市场无法适用SSNIP测试法进行界定;除此之外,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来自不同法域,阻碍了反垄断监管的实施。为此,可以将区块链应用中的共谋纳入《反垄断法》监管范畴、用应用层界定说来明确区块链领域的相关市场及支配地位,并推动反垄断法律代码化的实现,以此来保障区块链行业的有序竞争。

区块链;反垄断法;数字货币;相关市场

区块链技术被科技界广泛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和互联网之后,人类历史上具有颠覆性的重要技术创新[1]。随着产业区块链时代的降临,区块链技术运用到越来越多的领域,其中最典型且最早的运用即数字货币领域。作为一种没有第三方的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区块链被视为推动交易公平的新型信任工具,很难想象到这样一种点对点的运行机制中,还会存在负向竞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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