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与企业合规建设
2021-12-13刘亚东
民主与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企业
刘亚东
深入研究契约精神在中国和西方的起源和发展,有助于唤醒深藏于中国人心底的文化基因,恢复人们对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的敬畏,对于推动当下大批中国企业的合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契约精神虽被认为是西方社会的主流精神,但考察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也不难发现契约精神以各种形态存在,并且在约束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维持社会平衡与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较之西方社会,古代中国的契约精神更多地具有传统文化中“信”和“礼”的属性。在儒家思想中,契约精神以“仁”作为伦理核心,以“义”作为价值导向,崇尚重义轻利的义利观。
深入研究契约精神在中国和西方的起源和发展,有助于唤醒深藏于中国人心底的文化基因,恢复人们对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的敬畏,对于推动当下大批中国企业的合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契约是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具有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基本内涵。契约精神是社会主体主动、善意地遵守约定和规则,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思想理念。
契约精神的核心是法治和道德。西方的契约精神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私人契约精神,私人交易中的契约精神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社会契约精神,它建立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基础上,对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的构筑有着深刻的影响。
西方的契约精神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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