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对粮食安全的作用
2021-12-12张旭锋庹书炜张凤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6期
文/张旭锋 庹书炜 张凤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多次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求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特别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成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在提高粮食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农民合作社对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更加凸显。
一、增加了粮食面积
农民合作社通过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一方面,将小农户撂荒、嫌弃的小块土地利用起来,指导和帮助扩种粮食,很好地解决了撂荒地复种问题;另一方面,将小农户的“绺绺田”集中连片种植,将田间沟渠、小路、田坎等应种尽种,可平均增加种植面积10%。同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变一年一熟为一年两熟。西安市长安区长丰农机合作社响应政府号召,在旱塬地扩种夏玉米,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托管协议,2020年扩种夏玉米近1万亩,增收粮食1000万斤。2020年,陕西省仅西安市和宝鸡市两市,就扩种夏玉米15万亩。
二、提高了粮食单产
针对小农户种植分散、田间管理粗放、新技术推广难、新机械利用率低等实际问题,农民合作社通过代耕代种、代收代储、病虫害统防统治,可增加粮食单产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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