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广告传播中视觉形象符号运用研究
2021-12-11林安齐
声屏世界 2021年17期
□ 林安齐
当今社会,无论是在传统媒介还是影视媒介、平面广告媒介以及互联网新媒体中,都充实着大量的视觉信息传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视觉形象。设计视觉形象与赋予视觉形象意义的方式日益多样化,设计理念以及制作技术也在得到不断地更新。
影视广告传播中视觉形象符号的构建
符号学理论将一切事物都分为了“能指”与“所指”两个角度。其中,“能指”指的是客观事物外在体征和形态为人们提供的信息;“所指”指的是客观事物内部蕴藏的信息,在表面上无法直接进行传达,需要人为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客观事物被称作符号。“能指”与“所指”对于一个符号来讲是相互依存的,每一个都不可或缺。影视广告中若需要构建出一个视觉形象,不仅要做到客观地表现产品或企业的外在形象,而且要依据受众的消费习惯、广告中想要强调的特性以及社会对产品和企业的要求等因素将符号意义赋予给视觉形象。例如,对于商品的传播而言,受众不仅会对商品的价格、作用、质量等实际层面做出了解,还会对商品的包装、品牌、品牌价值、外观以及代言人等符号价值进行一定的关注。这些符号价值因素经过加工、编辑和融合整理后,才可以在影视广告中成为具备价值和完整性的视觉形象符号。视觉媒体时代中,广告传播相关人员需要将商品与受众需求间的关系加以把握,在影视广告中巧妙运用视觉元素与听觉元素,将视觉符号进行全面的展示引导受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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