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葫芦浮起瓢?
2021-12-09邹颖赵亚轩
会计之友 2021年24期
邹颖 赵亚轩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应计盈余管理; 真实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24-0011-06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承担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自2009年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至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并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十年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相比,目前我国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大幅提升。
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履行不仅对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使得企业自身受益良多。现有研究表明,社会责任的承担具有信息沟通效应,能够缓解资产误定价程度[1],增加企业声誉,抑制商誉泡沫行为;有效提升投资者的投资意向[2],显著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降低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企业创新投入[3],增加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长期来看,社会责任的承担能够显著提高污染企业数期后的长期财务绩效[4],提升企业长期绩效和长期竞争力,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由于我国社会责任履行制度有待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动机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刘柏等[5]发现,国有公司跟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出于“顺应潮流”,而非国有公司更多是“投机取巧”。权小锋等[6]则发现社会责任的强制披露会导致企业未来违规风险的加剧。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动机的研究尚未形成一致结论。
基于此,本文通过盈余管理对企业履行社會责任的动机进行检验,选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11—2019年数据分别检验了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并考察了产权性质差异下两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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