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理论视域下农村环境治理提升路径研究
——基于安徽省L县3村治理经验的调查
2021-12-09耿言虎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夏 涛,耿言虎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环境问题是一个公共性问题。农村环境污染是乡村现代化的附属产物,其问题涵盖范畴超出了单纯的经济发展或治理手段限阈。农村环境作为农民生存、生产、生活的基本载体,当环境污染与农村传统社会运行逻辑相结合时,因其泛化而呈现的严重性、复杂性、长期性、紧迫性给环境治理带来困难。农村环境资源的外部性、公共性和非排他性相较城市社区更加突出,环境污染的迁移性和累积性明显,环境影响也因此呈现天然时空差特点。在农村地区,公共环境往往被视作没有固定价值的无偿之物对待,农业生产活动衍生的环境成本和代价被转嫁于社会及未来的集体行为导向明显。2019年,我国化肥施用量为5 403.6万吨,农药使用量达139.2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达到240.8万吨[1]。农民为了追求农业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这不仅严重污染了农村水土生态,也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尽管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环境法规与治理政策,地方政府也加大了治理力度,但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垃圾围村”“垃圾堆山”“农药排河”“地膜乱飘”等污染现象并未彻底改观,农村环境治理效能亟待提升。
学术界有关“环境的公共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公共性与环境问题的相互联系展开。一是关于公共性在环境问题中的价值定位研究。袁祖社通过对公共性价值概念进行内涵诠释与外延界定,指出建立以“生态安全”“生态正义”等环境公共性信念自觉为核心的环境伦理学新理念确有必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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