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群体断裂带与企业内控质量
2021-12-07李学峰
系统管理学报 2021年6期
李学峰,徐 荣
(南开大学 金融学院,天津 300071)
在美国2002年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基础上[1],考虑到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1)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而开展的一系列自我管控,协调组织流程,从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经济活动风险,强调的是“管”与“制”的结合,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公司完善治理的重要条件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企业内部控制走上正轨,中国财政部等五部门于2008年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尽管该规范能有效减少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但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仍然时有发生。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指”被指创新业务“新引擎”存在内控不利问题;水井坊曾因内部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2015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海南椰岛被查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企业高层遭上交所公开谴责。另外,中概股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也被爆曾披露过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以往研究表明,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和盈余质量之间存在正向关系[2],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企业展现出较差的公司业绩[3],企业内控质量甚至影响融资成本[4]。可见,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和发展的基石。随着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评价企业内控质量方法的推出,内控质量量化指标的构建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研究以内控质量的高低衡量企业内部控制成效。
内控质量的提升需要在完善的内控规章基础上依靠全体员工尤其是企业高管的合作与执行才能实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