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及精神解读
——评《行政法理论、规范与实务》
2021-12-07周紫阳
社会科学家 2021年8期
行政法作为调整行政行为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规范,其基本理念与精神对政府的合规运行与社会的蓬勃发展意义重大。由杜文勇编著、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理论、规范与实务》一书,作者以行政法的逻辑原理为基准点,在系统探究其中本质的基础上对其中各项行政行为进行深入解读,为读者提供了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的范本。
行政法之人民主权理念源于我国之国家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经人民直接与间接选举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并授予政府相应的职权,要求政府在职权范围内管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与社会事务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行政法之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理念暗合我国近年来的“精简机构、简政放权”政策。放眼于宏观层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位一体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建设均为限制公权力、规范公权力的精神与内涵体现,在这一理念基础上,法无授权不可为,唯有确保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才能避免行政主体超越自身权限过度干预公民权利与自由。
行政法的衡平理念也彰显了其作为法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方领域之本质属性。行政法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时会兼顾双方之间的利益、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当其中平衡性出现偏差或失误,即应当尽快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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