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当代价值及保护
——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
2021-12-07王佐伊
社会科学家 2021年8期
民族民间音乐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艺术实践成果,由人民群众自发创作表演,其不仅是对人民劳动实践与社会实践的艺术反映,同时也体现了各民族、地区间人民的情感与理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由王耀华等编著,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一书通过对民间歌曲、民间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民族器乐、戏曲音乐以及综合性乐种的介绍,向读者展示了我国民族音乐不同的舞种、曲种、乐种和剧种,在增进读者对不同历史的不同民族音乐风格理解的同时,还为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包涵、传承、创新与超越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一书共有六个章节,亮点在于:首先,在民间音乐的分类层面,其通过增设综合性乐种弥补了传统五大类难以涵盖中国综合性艺术作品的不足,并介绍了福建南音、西藏囊玛、新疆十二木卡姆等乐种,使我国乐种品种得以丰富。其次,对于各类音乐体裁,都尽可能按民族、地域来对歌种、舞种、曲种、乐种和剧种加以介绍,增强学生对各民族、各地域音乐风格特点的理解。最后,在各类音乐体裁中也适当增加了“新发展”趋势,从而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音乐生活,并且培养学生以辩证的、发展的观点来对待传统传统音乐。
对于民族民间音乐的价值而言,可以从内外两方面来进行探讨。对于内部价值而言,民族民间音乐具有一定的审美及艺术价值,其作为我国各民族人民基于不同习俗、信仰及文化自发形成的艺术形式,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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