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笔谈(续前)
2021-12-07安巧珍李海君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21年3期
李 芬,安巧珍,郑 康,李海君
(1.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河北 石家庄 050051;2.河北师范大学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24;3.河北经贸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学习党史,重在“明理”
李 芬
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四个方面高度概括了对广大党员干部“学史”的要求,即:“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这八个字、四个方面是广大党员学习党史的根本遵循。在这其中,“明理”是第一位的,是基础、是根本,正所谓:“见事贵乎理明”。只有明白了党的历史发展中的“理”,才能真正做到“增信”“崇德”“力行”。
一、学习党史,要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理”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一百年前,正值中华民族内忧外患、社会危机空前深重之际,各种思想学说在中国大地风起云涌。在对比、思考与实践中,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郑重选择了来自欧洲且指导俄国革命成功的“马克思主义”,并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组建了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不断发展的中国实践相结合,相继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创新理论,不仅不断开辟着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而且指导着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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