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标准分析
2021-12-06刘立坡李筱珍靳立强刘富贵
辐射防护 2021年6期
关键词:标准
刘立坡,李筱珍,靳立强,刘富贵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 100037)
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以下简称“高放废物”)指活度浓度高于 4×1011Bq/kg,或释热率大于 2 kW/m3,需要更高程度的包容和隔离,应采取深地质处置方式处置的废物[1]。高放废物主要包括高水平放射性废液(以下简称“高放废液”)和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以下简称高放固体废物)。高放废液主要指处理乏燃料的去污分离循环产生的含大部分裂变产物和少量锕系元素的废液。高放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乏燃料处理设施运行、退役产生的废结构料、废包壳等[2]。高放废液目前可采用三级蒸发等方式进行处理,蒸残液经暂存后最终进行玻璃固化。高放固体废物经解体、干燥、装桶、焊封后转运至暂存库暂存,将来进行深地质处置[3]。有关这两种高放废物的处理处置标准是国际国内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要内容。
1 高放废物处理处置标准的重要性
高放废物中含有镎、钚、镅、锝等放射性核素和大量裂变产物,具有放射性强、毒性大、半衰期长、酸性强和腐蚀性大等特点,一旦进入人类生存环境,危害极大且难以消除,可持续到上万年甚至百万年,涉及代际公平和长期安全,与核事故并列为影响核能发展的两大主要安全问题。高放废物的处理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利用系统思维建立以高放废物处置为目的的全寿期管理机制,进而规范化管理高放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标准作为高放废物全寿期管理的有力抓手,是科研生产经验的凝练和结晶,代表着最新科学技术水平,是开展高放废物处理、整备、贮存、处置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