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域下的法治创新及其当代价值
2021-12-06李沁芳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0期
李沁芳
一、《民法典》基本概述
《民法典》从多方面、全方位关注人民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和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其“以‘人’为基础,以‘民’为中心,以‘私权’为支柱”[1],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在新时代背景下适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理念,构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面。
(一)立法背景
我国曾四次展开《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并没有因此而停步。近年来制定颁布的一系列民事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从大体上满足了社会对法律规范的需求,《民法通则》的实行也为我国法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法律渊源多,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众多且复杂,未能形成系统等。为加强法治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法律制度的建设以及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政治任务充分表明出我们党坚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
(二)编纂历程
《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历时近70载,经历5次重要节点,最终在新时代写下华丽篇章,铸就新时代的法治文明。1954年《民法典》首次启动起草活动,1962年第二次启动,但这两次起草活动分别因历史原因不得而终。1979年第三次启动《民法典》的起草活动,但因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尚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条件而停止,转而制定了一些民事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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