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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士族婚姻严士庶之别现象的剧班理论分析

2021-12-06梁慧婷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梁慧婷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 541006)

一、前言

魏晋门阀制度下,士族婚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严士庶之别”,其具体又表现为:士庶不婚、高门大族不与一般士族通婚、老牌士族不与新起士族通婚、吴姓士族不与侨姓士族通婚、国婚中的门第婚。一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特异现象,根本上是各士族门第为了维护本阶层利益,或言是为维系士族阶层所占有的特权。

陈寅恪认为魏晋婚姻崇尚门族①,钱穆曾说“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为护符的”[1],可见门第婚姻对魏晋等级制度所起的重要维系作用。在古代中国,婚姻绝不仅仅是男女双方二人的结合,而是男女双方背后的同阶层家族的结合。这种结合包含两个家族势力、文化等资源的交流。通过与门户对等、水平同等的士族联姻,可强强联合;通过这种强强联合,衍生出更加优秀的家族文化、对血统高贵性的自豪等现象。总之,严士庶之别现象的存在,从根本上是由于士族为了维系士族阶层所占有的特权。为了更好地对陈寅恪和钱穆等前辈的观点进行补充与深度阐发,在分析士族婚姻讲求门第前人们普遍认同的政治、经济利益等诸多原因之外,文章将从“剧班理论”这个社会心理学视角,进行生活习俗、价值观认同等具体社会心理方面的原因探讨。“剧班理论”是美国学者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ThePresentationofSelfinEverydayLife)一书中提出的理论。该理论从舞台演出艺术原理引申出发,通过结合戏剧表演的阐释方式,进行社会心理学现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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